北市限制15歲以下青少年入網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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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epochtimes.com)
【大紀元6月12日訊】 台北市政府市政會議十二日通過「台北市電腦網路遊戲業管理自治條例」,未來,網咖必須設在離學校二百公尺以上的商業區,並限制十五歲以下青少年不得獨自前往消費,特定時段十八歲以下青少年也不得進入;違反者,將被處新台幣三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鍰。

自治條例中規定,未滿十五歲的青少年必須在家長陪同下才能進入網咖;而未滿十八歲的青少年,在周一至周五上午八時至下午六時、周六例假日(包含寒暑假)的晚上十時至隔天的八時,也不准進入網咖。

另外,業者必須主動將電腦遊戲分級,並不得提供限制級遊戲給未滿十八歲的青少年;網咖內也不能設置包廂等密閉式隔間;同時,營業期間必須持續「全場錄影監視」,電腦也應該設有「儲存」瀏覽網頁的「歷史紀錄檔」裝置,以供調閱。

中時電子報報導,主導制定「管理自治條例」的市府建設局長黃榮峰指出,這項自治條例是依業者自律、政府輔導管理及處罰並重的精神制定,前後召開過四次公聽會,充分尊重民意,並基於保護青少年身心健康下所得到的結果。

黃榮峰表示,條例將在送市議會審議通過後公告實施,並在生效後的六個月內,輔導全市現有的二百六十八家網咖合法經營,並在期限過後,配合警政機關嚴加取締非法經營者,違規業者將被處以新台幣三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鍰,並限期改善,逾期未改善還會被連續處罰。

台北市長馬英九也指出,他不否定網咖的正面功能,但必須注意青少年沉迷網咖內可能造成的傷害。

針對台北市政府通過的「台北市電腦網路遊戲業管理自治條例」,中華民國電腦網際網路資訊發展協會理事長林正義直呼,太嚴格了,認為是打壓網咖產業,他並將聯合業者「尋求中央高層的智慧來處理」。市議員則意見分歧,有的認為將使電玩業借屍還魂,有的則指條例不合時宜,認應提出配套措施,輔導業者合法化。

對於台北市所通過的管理自治條例,中華民國電腦網際網路資訊發展協會理事長林正義表示,全省的網路咖啡約有三千五百家至四千家,以一家平均投資三百萬元來算,市值已超過一百五十億元,從台北市政府公佈的這項條例內容,實在太過嚴苛,簡直就是讓大部分的網路咖啡店關門,打壓這項產業。

林正義強調,網咖行業沒有那麼可怕,在外國屬於資訊休閒服務業,可定位為社區資訊的轉運站,北市以防範的角度來規範業者,用這麼嚴格的法令來管理業者,在無法申訴下,同業只好聯合起來,向中央反應,要求中央高層官員的智慧來處理。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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