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限制15岁以下青少年入网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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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epochtimes.com)
【大纪元6月12日讯】 台北市政府市政会议十二日通过“台北市电脑网路游戏业管理自治条例”,未来,网咖必须设在离学校二百公尺以上的商业区,并限制十五岁以下青少年不得独自前往消费,特定时段十八岁以下青少年也不得进入;违反者,将被处新台币三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锾。

自治条例中规定,未满十五岁的青少年必须在家长陪同下才能进入网咖;而未满十八岁的青少年,在周一至周五上午八时至下午六时、周六例假日(包含寒暑假)的晚上十时至隔天的八时,也不准进入网咖。

另外,业者必须主动将电脑游戏分级,并不得提供限制级游戏给未满十八岁的青少年;网咖内也不能设置包厢等密闭式隔间;同时,营业期间必须持续“全场录影监视”,电脑也应该设有“储存”浏览网页的“历史纪录档”装置,以供调阅。

中时电子报报导,主导制定“管理自治条例”的市府建设局长黄荣峰指出,这项自治条例是依业者自律、政府辅导管理及处罚并重的精神制定,前后召开过四次公听会,充分尊重民意,并基于保护青少年身心健康下所得到的结果。

黄荣峰表示,条例将在送市议会审议通过后公告实施,并在生效后的六个月内,辅导全市现有的二百六十八家网咖合法经营,并在期限过后,配合警政机关严加取缔非法经营者,违规业者将被处以新台币三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锾,并限期改善,逾期未改善还会被连续处罚。

台北市长马英九也指出,他不否定网咖的正面功能,但必须注意青少年沉迷网咖内可能造成的伤害。

针对台北市政府通过的“台北市电脑网路游戏业管理自治条例”,中华民国电脑网际网路资讯发展协会理事长林正义直呼,太严格了,认为是打压网咖产业,他并将联合业者“寻求中央高层的智慧来处理”。市议员则意见分歧,有的认为将使电玩业借尸还魂,有的则指条例不合时宜,认应提出配套措施,辅导业者合法化。

对于台北市所通过的管理自治条例,中华民国电脑网际网路资讯发展协会理事长林正义表示,全省的网路咖啡约有三千五百家至四千家,以一家平均投资三百万元来算,市值已超过一百五十亿元,从台北市政府公布的这项条例内容,实在太过严苛,简直就是让大部分的网路咖啡店关门,打压这项产业。

林正义强调,网咖行业没有那么可怕,在外国属于资讯休闲服务业,可定位为社区资讯的转运站,北市以防范的角度来规范业者,用这么严格的法令来管理业者,在无法申诉下,同业只好联合起来,向中央反应,要求中央高层官员的智慧来处理。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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