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昌星案大轉折機密待揭開

人氣 1
標籤:

(http://www.epochtimes.com)
【大紀元6月6日訊】獲中國承諾不判死刑的賴昌星﹐在加國聆訊前欠交保安費﹐告別軟禁返回監獄。加當局派人赴中國取證﹐在獄中訪問了前公安部副部長李紀周等﹐可能獲悉箇中機密。

即將出版的亞洲週刊報道,賴昌星站在他那個位於加拿大溫哥華本拿比都會城麗晶廣場十七樓的公寓窗前﹐望著遠處山頂的積雪﹐他好想像窗外的鳥兒一樣﹐在這自由的天地裏自由地飛翔。但是他不能﹐門外有兩位二十四小時監視他的保安公司人員﹐除了到醫院和律師樓之外﹐他不能離開他的家半步。

此時的賴昌星頗有一種「好山好水好無奈」的心情﹐他對亞洲週刊說﹕「心情很不好。」尤其是五月二十四日晚上﹐這是一個讓他們夫妻倆很難入睡的不眠之夜﹐他們必須作出一個決定﹐這個決定有可能讓他們獲得自由﹐也有可能是最後訣別。因為天亮之後﹐他們就要離開這裏﹐前往位於溫哥華市中心的律師樓﹐然後分別重返他們已經待了好幾個月的預審監獄和本拿比女子拘留中心。

自五月二十一日之後﹐他們夫妻每天都在保安的看護下﹐前往律師樓﹐進行難民聆訊前的準備。根據有關安排﹐賴昌星的難民聆訊原定在六月四日進行﹐屆時如獲批准通過﹐將是他們新生活的開始﹐如不獲批准﹐命運很有可能急轉直下﹐甚至被遣返中國大陸﹐因為北京已經向加拿大政府書面保證﹐引渡賴昌星回國之後﹐不會判他死刑﹐總理朱鎔基五月二十一日也向傳媒作出同樣的承諾。

因此﹐五月二十四日這一夜﹐對賴氏夫妻是很關鍵的一天﹐他們雖然有信心會再重逢﹐但是賴昌星也明白﹐命運並不掌握在他們手裏。據亞洲週刊獲悉﹐賴昌星和曾明娜夫婦二十五日上午離家時﹐都已經帶上了各自的衣物用品﹐他們是在當天下午四時多﹐從律師樓直接被分別帶返卑詩省預審監獄和本拿比女子拘留中心的。

從律師樓直接帶返監獄

知情人士向亞洲週刊表示﹐賴昌星是因為沒有錢交律師費和保安費而「被迫」返回監獄。賴昌星的律師波頓也於同日下午發表聲明﹐表示從即時開始﹐已經不再向賴氏夫婦提供法律服務﹐他不肯解釋其中的原因。但是﹐據亞洲週刊了解﹐波頓中止與賴昌星的合約﹐確實是因為「金錢」的原因。重返預審監獄之後的賴昌星﹐還在第二天即五月二十六日下午﹐打電話給家人﹐讓家人與波頓聯絡﹐希望能夠繼續聘用他。

但波頓沒有接受。賴昌星對本刊表示﹐他已經重新找了律師﹐但還沒最後確定。他已證實﹐他和太太曾明娜重返監獄﹐是因為「沒錢交保安」。根據賴昌星夫婦在家軟禁的條件﹐他必須自費僱請保安公司看管﹐以防潛逃﹐而看管賴氏夫婦在家軟禁的保安公司﹐是由其代表律師波頓協助尋找和安排的。

據悉﹐賴昌星夫婦在家接受看管的費用為一星期兩萬加元﹙折合約一萬三千美元﹚。他們夫婦是在經過數月的爭取後﹐於三月九日獲加拿大移民部批准在家軟禁﹐至五月二十五日止﹐剛好十一個星期。賴昌星原定五月二十六日下午二時接受亞洲週刊訪問﹐但由於他突然返回監獄﹐使得該次訪問被取消。因為如果不是在五月二十五日第十一個星期屆滿時取消保安合約﹐他又得要多交兩萬加元的費用。

負責賴昌星監管的保安公司是在二十五日下午六點半左右撤出賴家的。之前﹐他們佔用賴家的一個臥室作為工作間﹐除了有關的監控設備和工作台之外﹐他們還自備了一台微波爐﹐用於加熱食物。當獲知賴氏夫婦重返監獄﹐該保安公司一位華人保安員幽默地表示﹕「又失業了。」半小時後﹐他即和一位白人同事抱著那台微波爐和有關用品﹐離開了這個神秘的公寓﹐也結束與賴昌星共同生活七十幾天的特殊日子。

稱已交兩個月保安費

雖然賴昌星表示是「沒錢交保安費」才重返預審監獄的﹐但他對亞洲週刊說﹐他實際上「已交了兩個月保安費」﹐「只欠半個月」﹐但律師也為他先交了﹐所以實際上他「沒有欠」保安費。已在監獄中的賴昌星表示﹐有關這個費用以及與律師的關係﹐「事情很複雜﹐現在不解釋」。

賴昌星也在獄中主動打電話給華裔加人協會﹐要求該會為其尋找代表律師﹐為其統籌一個可靠的計劃﹐建議讓其獲釋﹐然後要求重新安排難民甄別聆訊日期﹐確保聆訊公平進行。五月二十九日﹐賴昌星夫婦和其三名子女在溫哥華出席一項聆訊前預備會議﹐曾經代表賴昌星出席過拘留聆訊的著名移民暨難民律師藍金代表賴家長子﹑已成年的賴俊偉﹐華裔加人協會總監黃煜文則作為非律師代表身分﹐參加了這次不公開的聆訊前預備會議。會議的結果﹐移民暨難民局鑑於賴在解僱原來律師後尚未聘請到新的辯護律師﹐決定將賴氏一家人首次難民聆訊從六月四日延後至六月十一日舉行。黃煜文表示﹐不排除利用法律援助協會提供律師的可能性。

被懷疑只是苦肉計

其實﹐賴昌星也在入獄後曾與多倫多的格林與史比格爾律師事務所聯絡﹐希望對方出任他的法律代表﹐溫哥華律師吉爾為此在中間斡旋。對任何律師而言﹐打贏這場全球矚目的官司可以揚名立萬﹐但是﹐因為中加政府介入案件的跡象已經十分明顯﹐官司前景不容樂觀﹐所以有關律師都會小心考慮。

對於賴昌星重返監獄是因為沒有錢的原因﹐加拿大移民部有關官員表示懷疑。更有一些人士認為﹐賴的這個說法和返回監獄的行動﹐是一種「苦肉計」﹐以便在即將展開的難民聆訊前﹐得到社會上更多的同情。

事實上﹐加拿大移民部對於賴昌星的政治難民申請﹐予以高度重視﹐除了有關聆訊之外﹐這半年多來﹐更派出有關司法人員﹐前往中國大陸進行調查取證﹐而且獲北京當局破天荒允許﹐到秦城監獄裏面對面訪問了與遠華案有關的中國公安部前副部長李紀周﹐時間長達近兩個小時﹐也訪問賴昌星的大哥賴水強等。在重返監獄之前﹐賴昌星夫婦實際上正針對李紀周和賴水強錄像訪問中的內容與律師進行研究﹐提出反駁。

很明顯﹐北京與加拿大當局配合﹐目的是將賴昌星引渡回中國。而在此之前﹐香港政府已取消賴昌星的永久居民資格。香港政府入境處官員月前向亞洲週刊證實﹐賴昌星及其妻曾明娜的香港永久居民身分證已經被吊銷﹐「因此賴昌星的問題已經是中國與加拿大的問題﹐與香港無關」。

香港政府官員認為﹐賴昌星是以虛假身分移民香港﹐他依據假身分取得的香港永久居民身分是無效的﹐有關證件也作廢﹐因此﹐賴昌星案已和港府無關﹐將來也不會引渡到香港。但當事人賴昌星卻認為﹐他是以合法程序和手續持單程證移民香港﹐而且﹐有關的證件並非虛假﹐他一家也是持港府頒發的證件﹐合法進入加拿大﹐「全部證件都是真實和合法的」。

香港身分已被港府吊銷

原籍福建晉江的賴昌星﹐是於九十年代初將其一家戶口從福建轉到陝西﹐再用陝西的配額移民香港的。賴昌星此舉被北京方面指為非法。但賴認為﹐很多由中國大陸移民香港的人都有類似的做法﹐他只是其中之一﹐如果要追究﹐也只能是政府的責任﹐港府吊銷他的身分並不公平。

儘管賴昌星有其自己的看法和理由﹐但他的香港身分被取消卻已是事實﹐他被引渡回中國大陸的可能性也與日俱增。因此﹐當他於五月二十四日晚上作出了決定﹐並於次日帶著日用品和衣物重返監獄時﹐他似乎已作好了各種準備。賴昌星的性格﹐決定了他會再「賭」這麼一回。是輸是贏﹖他還有多大的機會走出監獄的大門﹖或是從此在獄中渡過他的餘生﹖對此他雖有信心﹐但卻沒有多大的把握。 (http://www.dajiyuan.com)


    相關文章
    

  • 遠華案的可怕:”70%用于鋪路” (6/6/2001)    
  • 【紀元專欄】 張偉國:朱熔基與賴昌星 (5/31/2001)    
  • 明報 ﹕ 朱總無權定賴昌星有罪 (5/30/2001)    
  • 賴昌星難民申請聆訊押後 (5/29/2001)    
  • 加政府拘押賴昌星 周五將舉行遞解聽証會 (5/29/2001)    
  • 【紀元專欄】 凌鋒: 賴昌星即將“五子登科” (5/29/2001)    
  • 無力自費軟禁?賴昌星夫婦回牢籠 (5/27/2001)    
  • 【紀元專欄】上官天乙:賴昌星沒錢了 (5/27/2001)    
  • 知名女歌手涉入遠華案 血染的風采恐成絕唱 (5/27/2001)    
  • 賴昌星夫婦再次入獄 結束家中“軟禁”安排 (5/27/2001)    
  • 遠華案要犯賴昌星突遭拘禁 料將遣返中國 (5/26/2001)    
  • 加移民局突拘禁賴昌星 (5/26/2001)    
  • 【紀元專欄】上官天乙:朱鎔基給賴昌星開價 (5/22/2001)    
  • 盛雪採訪賴昌星一手資料 遠華案黑幕出書 (5/22/2001)    
  • 朱鎔基:不會判賴昌星死刑 (5/21/2001)    
  • 加若遣返賴昌星 中共保證免死 (5/18/2001)    
  • 賴昌星否認曾威脅殺死中國海關總署署長 (5/5/2001)    
  • 中國海關總署署長:賴昌星曾攜巨款進京賄賂官員 (5/3/2001)    
  • 中國海關總署署長牟新生﹕賴昌星揚言殺我 (5/2/2001)    
  • 賴昌星同黨李寶民遭處決 (4/29/2001)
  • 相關新聞
    賴昌星同黨李寶民遭處決
    中國海關總署署長牟新生﹕賴昌星揚言殺我
    中國海關總署署長:賴昌星曾攜巨款進京賄賂官員
    賴昌星否認曾威脅殺死中國海關總署署長
    如果您有新聞線索或資料給大紀元,請進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