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李鵬後第二案 中國湖北省公安廳長在美國被起訴

幾乎中國每一省公安首長來美訪問 都將籠罩在被訴範圍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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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epochtimes.com)
【大紀元7月27日綜合消息】據法新社海外媒體報導,法輪功團體7月17日首次成功地在美國對迫害該團體的大陸官員進行了法律起訴。17、18兩日,多家媒體報導了這一消息。

圖: 被告趙志飛(世界日報)

大陸湖北省公安廳廳長、湖北省“610辦公室”第二號頭子趙志飛以違反《酷刑受害者保護條例》和《外國民事侵權賠償條例》在美國聯邦紐約南區法院受到起訴,被控告罪行包括謀殺、酷刑折磨、其它慘無人道或侮辱性的虐待、反人類罪和非法關押等。

繼李鵬後第二海外起訴案
被告湖北省公安廳長趙志飛 迫害法輪功訴狀成立

世界日報記者林潛修紐約報導, 十七日在紐約市聯邦法院遞出民事訴訟狀,控告湖北省公安首長迫害大陸法輪功學員的辯護律師表示,上週五(廿日)負責遞送訴狀給被告的人已對承案法官提交確實送達訴狀的宣誓證詞,確立被告趙志飛的確已經收到訴狀的事實。律師表示,有了這道手續,類似李鵬在紐約被提起民事訴訟案是否成案的爭議就不存在了。

代理的律師達維諾廿三日表示,上週五一位由律師樓聘請的「交件公證人」已經在紐約南區聯邦法院宣誓,指出在十七日晚間十一點二十分,這位「交件公證人」到被告趙志飛在曼哈坦所住的旅館,將這份訴狀親手交給趙志飛。

這是美國司法史上第二次發生中國大陸官員在美國土地上被提出民事求償告訴,去年八月李鵬訪問紐約期間,天安門受難人也企圖向李鵬遞出類似的訴狀。這兩起民事訴訟都是以美國的聯邦法為依據,「虐待受害人保護法」(The Torture Victim Protection Act) 確立管轄權,「外籍人士民事賠償法」 (The Alien Tort Claims Act)確立非美國人的求償權。

兩位美國律師代理湖北省的法輪功學員彭亮,十七日在紐約南區聯邦法院遞出民事訴訟狀,控告刻在紐約訪問的湖北省公安廳副廳長趙志飛。彭亮以母親及胞弟都被趙志飛主管的「六一零辦公室」迫害致死為由,求償美金五千萬元。

達維諾表示,趙志飛在二十天內如果沒有回覆,法庭依法可以逕行在被告缺席之下,展開審判,原告將被視為勝訴。但原告求償得償的最終可能性也很小,達維諾說,這宗案件像徵的意味大於實質金錢賠償。

達維諾表示,公訴的刑事案和自訴的民事案不同,民事案的原告要負責告知被告,令其知道原告準備打官司以向被告求償,美國法律也規定要由第三者來傳遞訴狀,告知有此法律行動,通常這個人就是民事官司裡由律師樓聘請的「交件公證人」,據這位人士的轉述,趙志飛當天還用英文謝謝他代轉了訊息。趙志飛本人已離開美國。

法輪功的第一起海外起訴

據悉,原告人彭亮之弟彭敏於二零零零年底去北京上訪,被送回湖北武昌關押,並於二零零一年一月被警察打斷頸椎以致全身癱瘓,於四月六日死亡。彭敏之母李瑩秀因向外界公布兒子的死因,也遭到非法拘禁並於五月中旬被迫害致死。另據明慧網報導,上個月在湖北省有四名法輪功學員被燒死、被毆打致死。一名學員被當地警方燒死,並將其他兩人以摩托車高速拖行。

法輪功稱,趙志飛擔任湖北省“610辦公室”第二號人物,該辦公室是由中央政府成立的一個單位,負責執行鎮壓法輪功。兩年來,湖北省有十二名法輪功學員被野蠻虐殺,被告人趙志飛被認為對於這些犯罪行為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從大陸來訪美國的趙志飛在紐約被指在中國國內侵犯人權,包括謀殺、虐待和違法囚禁法輪功學員。

法輪功說,事實上,該案涉及的令人髮指的犯罪事實在江澤民迫害法輪功的政治運動中屢見不鮮。最近,哈爾濱萬家勞教所和黑龍江長林子勞教所二十五名法輪功學員遭到集體虐殺的消息震驚了世界。據不完全統計,兩年來被打死的法輪功學員迄今已有二百五十八名之多。這是眾多趙志飛之流的不法官員執行江澤民“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截斷、肉體上消滅”法西斯政策的必然結果。

可悲的是,這些罪惡和不幸在中國大陸卻得不到法律的制止和救助,大陸律師被命令不准接受法輪功學員的委託為其辯護,法院和檢察院也不接受法輪功學員及其家屬提出的申訴請求以及對不法官員、殺人警察的控告。一些法輪功學員因為對江澤民等犯罪分子進行舉報或者提出控訴而遭受長期監禁甚至被判處刑罰。

達維諾說,在趙志飛的案子成立後,不管何時作出判決,對以後國務院批准趙志飛再入美國境內都將發生影響力。他說,幾乎中國大陸每一省的公安首長只要來美訪問,都籠罩在被訴的範圍內,因為中國大陸每一省管理法輪功活動的「六一零辦公室」都由各省的公安部門負責人督導。

美國法律允許凍結被告全部資產用於經濟賠款

据報導,根據美國法律,任何人可以入稟美國法院,循民事途徑,指控他人違犯人權或國際法,即使有關罪行是在美國境外發生。被告接到傳票後有20日時間回應,若被告未能履行規定,法院可能作出不利被告的判決。無論案件刑事責任判決如何,一旦罪名在民事訴訟中成立且被告被追究金額賠償,則被告或與被告有關的經濟實體在美國的一切資產均可被凍結用來支付經濟賠償。

參與鎮壓法輪功的大陸官員皆為貪官污吏

據媒體分析, 從大陸官方的人民日報及法輪功的明慧網兩方面資料來看,如果大陸官方反腐機構誠意打擊腐敗,不妨對所有積極追隨鎮壓運動的官員做一番經濟調查,有海外中國問題專家斷言:調查結果將顯示,積極參與鎮壓法輪功的官員均為貪污腐敗之徒。這類人利用手中的權力和地位,竭盡魚肉百姓之能。在利用一切機會狂撈猛搶、飽足私囊的同時,又往往設法將巨額資財轉移美國、暗中為子女辦好移民手續,把美國作為有朝一日中共破產或垮台時自己的退身之地。

此番法輪功海外起訴案件成立一事,無疑對這類人是一聲強力警鐘:曾經甚至繼續參與鎮壓的犯罪行為一旦被舉報而遭海外起訴,不僅自己名下的全部資產可能被凍結充公,和自己有關的經濟實體的財產也難保全。對這些費盡心機為自己找退路的大陸官員來說,另外一些具有威脅力的事實是,美國是信息開放的社會,如果他們在美國成為民事訴訟案件的被告,則子女親屬提出移民、商務經營等申請時都可能遇到各種嚴重障礙,因為太多的人能通過公共信息渠道掌握相關資料而在法律程序進行過程中提出投訴和舉報,導致法官做出不利申請人的決定。如此種種。總之,此次法輪功海外起訴案件的成立,已使美國不再是迫害法輪功的貪官污吏的安穩退身之地。

趙志飛的今天 就是所有參與迫害法輪功之徒的明天?

發言人強調,趙志飛被控違犯“酷刑受害人保護法”與艾倫陶特法,起訴書影本已送達被告手中,聯邦南區法院已受理此案。觀察家認為海外法輪功很可能自此加強此方面的資料收集工作,以通過法律途徑為大陸法輪功申冤、索賠。

法輪功發言人說,繼席捲全球的“制止虐殺法輪功學員”緊急行動啟動以來,在美國針對不法之徒提起訴訟是法輪功學員為維護人間正義而採取的又一重大舉措。這一方面表明大陸已經沒有善良的人們和人間正義生存的空間,另一方面也顯示了國際社會對遭受迫害的法輪功學員越來越廣泛的同情和支持。

發言人表示,可以預見,隨著大陸民眾對法輪功真相的了解,法輪功在不久的將來必將得到平反。屆時,大陸民眾會毫不猶豫地將所有劣跡斑斑的官員送上審判席、絞刑架。趙志飛的今天,就是所有參與迫害法輪功、詆毀“真善忍”的邪惡之徒的明天。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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