效法外国 港府拟列法定清单保护古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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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epochtimes.com)
【大纪元7月8日讯】 为加强保护古迹及历史建筑﹐香港政府正研究效法外国﹐列出一列有历史价值的建筑物的法定清单﹐凡要拆卸须知会政府通过评审﹐若发现应予保留则由政府作出赔偿。此外﹐当局并会研究由一个更高层次的架构去负责统筹保护古迹的工作。

明报报道,康乐文化事务署辖下的古物古迹办事处现正进行一项历史建筑调查﹐纪录五○年前落成的建筑并翻查其历史﹐据康文署发言人表示﹐调查结果将会用于制订一个“评估机制”﹐而据了解﹐有关评估机制将可能是一列有保存价值的建筑物清单。

千幢建筑具保存价值

调查进行至今﹐有关的建筑物约有九千幢﹐初步估计其中有五百至一千幢的保存价值是“毋庸置疑”﹐另外约有二千幢亦可划入清单之内。据发言人透露﹐该历史建筑调查录得中式建筑约七千余幢﹐西式约一千余﹐其中有七千幢是民居﹐唐楼则有八百多幢。

有关列出历史建筑物清单的工作在外国已行之有效﹐例如在英国﹐清单中有数十万间建筑物﹐每当有人想要拆卸清单内的建筑物重建﹐有关部门会审视建筑计划﹐若发现不可全幢保留下来﹐便透过画图﹐为该建筑做纪录。若一定不能拆卸﹐政府便会考虑赔偿的问题。

现时香港只有法定古迹才会受法例保护﹐而过去与业权人甚至政府内部就将一幢历史建筑列作法定古迹的商讨﹐往往要需时经年而且过程非常漫长﹐另方面﹐在发展的压力与缺乏整全政策下﹐往往要到一幢建筑物濒临拆卸边缘﹐有关部门才可展开“抢救”﹐例如虎豹别墅及牛池湾圣若瑟安老院。

暂未有明确政策

此外﹐现时负责保护古迹的古迹处﹐全部只有三十多人﹐专业职系只有十七人﹐却要处理大量关于古建筑及考古的工作﹐包括就环境评估条例以下工程对文物的影响﹐及维修古迹方面提意见。政府内部有建议认为﹐应由一个部门负责统筹有关保护文物的工作。

有“清单制”的英国在保存古建筑方面被公认为做得最好﹐“不同时代的屋都可以保留到”。不过﹐英国国民对历史建筑有一个明确的共识﹐故在当地实行问题不大。然而这在香港暂时未有明确的政策﹐究竟要保存多少及保存哪些建筑﹐现时方向未明﹐当局计划明年初就此咨询公众。

康文署发言人称﹐政策检讨并会研究保存下来的古迹的用途问题。现时政府正研究发展古迹旅游﹐如尖沙嘴水警总部﹐不过政府内部则有意见﹐认为将古迹更改作商业用途﹐未必能将建筑物原来的历史面貌呈现给下一代。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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