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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獎投補助 議員疑圖利財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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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月12日訊】〔自由時報記者黃忠榮、楊雅民、王亮勻/台北報導〕台北市政府93年度依「台北市獎勵民間投資自治條例」,以獎勵民間投資基金陸續補助14件大企業申請案,補助逾4億元,其中統一集團與日勝生兩大集團就獲得總金額的一半,市議員質疑是否圖利財團?

統一開發表示,依自治條例土地租金最高可核定5年減半,但須在取得使用執照後才能使用,實質獎勵不足3年。日勝生發言人周惠玉強調,所有獎勵都依法申請、審議,不是提出就通過,怎能說是圖利?

市議員李文英、王孝維質疑,市府分別以勞工職訓補貼、融資利息補貼、房屋稅補貼和市有地租減免補助大企業,總補助金額達4億422萬元,統一集團2案獲補助,共2億1767萬元,日勝生3案獲補助,共4370萬元,有的公司一案都拿不到,要求日後不可重複補助同一公司,也要求政風處調查。

統一集團的「統一開發股份有限公司」捷運市府站轉運站計畫地租減免達1億5787萬元,還享有80萬元勞工職業訓練費用及2000萬元融資利息補貼,關係企業安源資訊「無線網路投資計畫」,也獲3900萬元補助。

周惠玉說,議員指日勝生3個補助案總金額4370萬元,與事實有出入,其中交九轉運站的補助尚未撥款,捷運永春站聯合開發與集順生活科技的捷運木柵站案,合計才1000多萬元。

統一開發也強調,融資利息補貼原條文為年利率2.5%內由市府核定、上限5000萬元,但實際核定補貼0.35%、上限2000萬元,可是開發投資額高達120億元,其實,北市府在核定相關獎勵上已顯保守。

台北市政府產發局工商股服務科長李昌輝表示,當初獎勵沒有條件限制,後來發現重複申請問題,現在議會待審的產發條例,已規定同一計畫不得重複獎勵,且主要補助對象是資本額8000萬元以下的中小企業。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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