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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年將至 台內政部多項措施助弱勢過好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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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月25日報導】(中央社記者謝佳珍台北25日電)黃曆新年將至,內政部請縣市政府在新年前訪查獨居老人所需服務、村里長預先瞭解需要協助的家庭,並請全國社政體系在新年期間建立留守制度,以協助弱勢家庭過好年。

內政部長江宜樺今天在新聞局召開記者會,說明行政院擬定「村里社區好平安,家家戶戶過好年」計畫。這項計畫扶助對象為面臨急難救助者、獨居老人、街友、弱勢家庭兒童及少年等4大對象。

急難救助方面,江宜樺說,將請民間團體協助新年前對原輔導的案家進行關懷訪視,村里長及村里幹事對轄區內需要協助的家庭預先瞭解關心給予馬上關懷急難救助,並要求縣市政府建立留守工作人員與建立新年期間縣市政府的備用金制度。

內政部社會司長黃碧霞說,已將新台幣1.6 億元馬上關懷急難救助金撥給地方政府,若民眾有需要,可提出申請。

協助弱勢家庭兒少部分,江宜樺說,內政部有「弱勢家庭兒童及少年緊急生活扶助」、「中低收入戶兒童及少年生活扶助」、「中低收入家庭兒童及少年健保費補助」等3項措施。

「弱勢家庭兒童及少年緊急生活扶助」是針對遭遇不幸、高風險、經濟急困且有子女需要照顧的家庭,依其兒少人口數每人每月給予3000元緊急生活扶助。

「中低收入戶兒童及少年生活扶助」方面,若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每人每月未超過內政部規定當年度最低生活費1.5 倍,父母雙亡、一方死亡、重病、失蹤、服刑無力扶養的兒童及少年,發給每名兒少每月約1400元至1800元生活扶助費。  

獨居老人部分,江宜樺表示,針對失能老人,將要求縣市政府督請居家服務、送餐服務提供單位持續提供服務。照顧服務員於2 月13日至16日新年期間進行探訪,內政部加發居家服務費每小時360元。

他說,對於生活尚能自理的獨居老人,如果自行備餐確有困難,各縣市政府應提供送餐服務,或發放代餐、食物券。身體健康狀況較為特殊,乏人照料的獨居老人,縣市政府可暫時將老人安置於社會福利機構,以利獲得妥適照顧。

街友方面,江宜樺說,已請縣市政府於新年前加強街友關懷訪視,對於無家可歸的街友,請縣市政府提供臨時庇護安置處所,供應熱食、禦寒衣物及必要物資等相關服務。

此外,內政部已通過社會救助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調整貧窮線定義並將近貧家庭納入社會照顧體系。江宜樺表示,合計可再增加24萬人納入社會救助體系,盼社會救助法早日修法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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