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首例「被精神病」獲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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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0月17日訊】(自由亞洲電台記者石山報導)山東濟南市法院近日裁定,當地一名被妻子和精神病醫院當成病人,企圖強行送院治療的男子,可獲得5千元人民幣的精神損害賠償。這是中國第一個「被精神病」的人獲得法律賠償的案例。

中國官方新華社報導,今年3月初濟南市一化名李元的男子在家中被濟南某精神病醫院的4名員工強制捆綁,企圖將他送往精神病院。李元全力反抗掙扎,後被放開。原來,李元的妻子到醫院表示丈夫有精神病,需要治療,並向精神病院繳納了3千元住院費,因此才發生了精神病院前去強制捆綁李元的事件。李元因此把精神病院和妻子告上法庭。

濟南市中區法院一審裁定,精神病院僅憑妻子辦理的住院手續,就擅自採取暴力方式捆綁李元去醫院的做法,侵害了李元的身體權和自由權,精神病院需向原告賠償5千元人民幣的精神損害賠償。

曾在中國行醫多年,現在美國的龐玉斌醫生表示,中國目前沒有對精神病人認定的法律,主要是憑藉精神科醫生的判斷。

「醫生就得根據他的症狀,因為精神病人他沒有什麼身體的變化,你看不見。精神病的診斷它是很明確,他們有那麼一個機制,他得根據這些表現來診斷精神病。」

最近十年來,中國出現多個案例,有人因為家人要求被送近精神病院,有些甚至因涉及家庭財產糾紛,被送進精神病院,也有因為宗教信仰或政治觀點而被廣泛送進精神病院,引發很多爭議。濟南市中區法院的法官表示,如果精神病院可以擅自以暴力捆綁強行拉人住院,那麼每個人都有可能面臨「被精神病」的危險。

在美國執業的律師葉寧介紹說,在美國,精神病人的認定有非常嚴格的程序,很多精神病院中甚至設有法院的機構。

「如果在沒有這種緊急情況下的話,他一般需要由執法機關再送到精神病醫院去對這樣的可疑病人進行醫學鑑定。一般美國大的精神病院裡都設有小法庭,病人自己也可以請獨立的專家給他做另外一種審查。最後由法官聽了兩方面的意見以後做出一個司法裁定。」

中國的有關報導引述法律專家的話說,中國應該盡快出台《精神衛生法》,成立專門機構對疑似精神病人進行鑑定和甄別。目前在中國,精神病院有三套系統,除了大醫院的精神病科之外,也有民政部和公安部設立的精神病院。中國公安部下屬的安康醫院,專門收治各類精神病人,醫院的一些做法引起很多爭議,有人批評公安部門以精神病為名,把一些異議人士和訪民強行關押在精神病院。

葉寧表示,如果缺乏獨立的鑑定機構和司法系統的監督,精神病院確實非常容易被行政當局濫用。

「你如果要引進這種法規的話,同步配套的衡評性的措施,整個系統工程都必須引進來。這樣的話才能保證不會變成中國的無產階級專政用來給自己隨便鎮壓,隨便剝奪異議人士、良心犯的自由提供合法性的根據。而且引出很多弊病,甚至現在醫院也是一個腐敗的區域。如果醫院為了賺錢,利益驅動下面去胡亂執法的話,這個世界就亂了套了。」

在前蘇聯時期,許多政治異議人士被當局關押在精神病院,以致世界精神病醫生組織決定開除前蘇聯的會員資格,以抗議該國濫用精神病醫學。近年來,中國類似的事件日漸增加,國際社會對中國精神病醫學領域一些有違醫務道德的作為也不乏批評之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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