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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新國中資遣案 教師校長交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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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0月5日報導】(中央社記者蘇龍麒、許秩維、郭芷瑄台北5日電)屏東縣萬新國中數學老師陳冠州今天指出,因與校長陳敏哲有官司訴訟,涉遭到不合理方式提報不適任教師將遭資遣,呼籲教育部與屏東縣政府正視教師工作權。

對此,教育部人事處處長陳國輝表示,國中教師的人事聘僱資遣等事宜權責在縣市政府,教師如對主管機關處理的程序有疑慮,可在縣府裁定後,向學校或主管機關提出申訴,基本上還是交由主管的縣市政府處理。

屏東縣政府教育處副處長郭文瑞指出,陳冠州確實有將考卷成績算錯的情形,萬新國中教評會對陳冠州做成不適任決議送到教育處後,教育處就展開調查,縣府審議小組7日將就調查結果做裁定。

陳敏哲說,陳冠州被資遣與倆人之間的官司無關,是因去年學生家長發現學生的考卷分數算錯,不但寫錯答案的題目給分數,甚至繳白卷也能拿到20多分,1個班級的算錯率高達90%。

陳敏哲表示,學校曾輔導陳冠州2個月,但情況仍沒改善,教評會才會做成不適任決議。至於教室裝監視器,是於前年在另1名教師同意下裝的,這與陳冠州無關。

陳冠州上午在全國教師會理事長劉欽旭、屏東縣教師會理事長林益慶陪同下,於立法院召開記者會。

會中,陳冠州指出,民國97年3月間,因陳敏哲懷疑他檢舉學校不當能力分班而結怨,同年7、8月間,又因學生制服是否應招標問題發生衝突;他寫信向屏東縣政府陳情,遭陳敏哲控告涉嫌妨害名譽。

他表示,官司在98年底獲得不起訴處分後,學校即在98年10月間先將他批閱過的數學考卷,未經同意再交給其他老師批閱,陳敏哲再以考卷批閱錯誤,認定他為不適任教師,並須接受2個月的輔導。

陳冠州指出,陳敏哲隨後以「輔導者進入教室觀看上課」、「架設監視器監看上課」等方式進行輔導,根本是無輔導之實,卻企圖蒐集更多不利他的證據。

學校教評會今年5月間決議將陳冠州資遣,他認為,這不僅是校方涉嫌行政濫權、整肅異己,同時也踐踏教師教學專業與尊嚴,且漠視學生受教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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