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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交通部投書馬報說明蘇花慘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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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1月1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孫天美吉隆坡1日專電)中華民國交通部今天投書馬來西亞「星洲日報」,回應星報10月26日專欄內對政府在蘇花公路慘劇的應變、「蘇花改替代道路」動工等的疑問。

交通部特別提出3項說明,首先說明中央氣象局於10月18日15時就針對梅姬颱風發佈豪雨特報,但18及19日雨量集中於蘭陽溪流域,特別是宜蘭大同鄉古魯、牛鬥等地,累積雨量最大超過700毫米,但那段期間蘇澳地區仍未達150毫米。

蘇澳、東澳地區的強降雨主要集中在21日12時以後。換言之,僅1小時的降雨即接近氣象局雨量分級定義24小時累積雨量達「大豪雨」的規模。蘇花公路蘇澳至東澳段21日的邊坡崩坍及土石流的成因,並非長時間累積雨量造成,是氣候變遷效應造成的瞬間超強暴雨所致。

另據獲救旅行團表示,遊覽車出發時,當地並無明顯降雨,因此蘇花公路當時並無管制通行必要。

此外,交通部也說明,馬英九總統2008年5月就任後,即指示交通部提出對花蓮地區聯外交通的全面性考量計劃,因此在2008年9月責成公路總局針對蘇花公路的改善提出完整計劃。

公路總局在奉行政院2008年11月10日核復原則同意後,即邀集鐵路局、花蓮港務局、經濟部工業局、經建會等單位研商計劃可行性,並展開環境調查、專家學者與民眾說明會等,擬訂可行性研究報告,並於2010年2月24日報經行政院核定。

環保署在今年10月18日召開該計劃第一次專案小組審查,目前公路總局已依據第一次審查會議意見修正,並補充環評說明書送達環保署,預計環保署於11月1日召開第二次專案小組審查,因此「蘇花改」原先就是朝今年底招標動工的目標努力,絕非是急就章的草率環評或審查。

文通部指出,公路總局已全面檢討封路標準,未來重要路段封路條件要納入「10分鐘」雨量,再搭配時雨量以及加裝監視器掌握即時雨勢和車流。若有必要,會加裝邊坡偵測器和水位儀等設備,提高山路防災預警系統,布設管制點,並增設電子資訊看板提供用路人第一手資訊,期能保護用路人的安全,避免再發生不幸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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