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扮司法黃牛 前書記官求刑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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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0年11月09日訊】(中央社記者黃國芳嘉義市9日電)前雲林地方法院書記官劉姓男子被控於96年間扮司法黃牛,向涉弊案前大林鎮長家屬詐財逾新台幣百萬元,嘉義地檢署以詐欺罪嫌起訴,審酌損壞司法信譽,毫無悔意,求刑5年。

嘉義地檢署今天發布起訴書指出,劉姓男子藉著與嘉義縣前大林鎮長林金敏及其夫婿陳福星熟識,趁陳福星夫婦涉及焚化爐弊案被收押禁見時,涉嫌向家屬謊稱只要有錢,可以擺平官司。

劉姓男子於民國92年從雲林地方法院退休,歷任雲林地院紀錄科長、文書科長等職務,自稱與審理的法官交情甚篤,可以幫忙出面疏通,為了取得家屬信任,劉姓男子與妻子江姓婦人當著家屬面前進出嘉義地院法官宿舍。

劉姓夫婦於96年5月13日,以行賄合議庭其他兩名法官,須支付200萬元為由索賄,家屬不疑有他,先支付現金88萬元,另簽112萬元本票。

起訴書表示,陳福星、林金敏於96年12月28日,分別判處有期徒刑6年、9年,其家屬因無法接受判決結果,未給付尾款112萬元。

起訴書說,97年2月間,劉姓男子又以與台南高分院審理焚化爐弊案的法官熟識,除向陳福星家屬要求支付尾款112萬元外,表示尚須100萬元司法活動費用,此時家屬認為受騙,遂向嘉義市調查站檢舉。

嘉義地檢署審酌被告劉姓男子從事司法職務長達32年,領有退休高俸,竟不知廉潔自持,扮演「司法黃牛」損壞司法信譽,且與被告江姓婦人犯後一再飾詞狡辯,毫無悔意,建請分別從重量處有期徒刑5年、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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