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報道】為何插播法輪功真相是公民權利

人氣 5
標籤:

【大紀元2010年12月01日訊】(希望之聲國際廣播電臺報道)聽眾朋友,您好!大陸法輪功學員最近在遼寧省大連市交通廣播電台成功插播了法輪功真相節目,令中共當局十分恐慌。他們在大肆抓捕法輪功學員的同時,也毫不例外的開動官方輿論工具造勢。近日,本台記者採訪了幾位2002年長春有線電視網插播法輪功真相的知情者和海外的人權組織,探查大陸法輪功學員為什麼要採用這種方式來講法輪功真相?以及如何從法律角度看待插播的行為?

讓我們首先一起來回顧一下長春電視插播這一事件。2002 年3月5號晚8點左右,吉林省長春市有線電視網八個頻道同時播出了四十多分鐘的《法輪大法洪傳世界》、《是自焚還是騙局》等法輪功真相電視片,上百萬長春民眾同時觀看了整個插播內容。這是大陸在迫害法輪功以來,法輪功學員第一次以插播的形式大面積講清法輪功真相。

法輪功是1992年從長春傳出,「真善忍」教人修心向善,五套功法幫助學員獲得健康。僅長春有上萬人修煉,到99年全國有大約 1億法輪功學員。然而,從1999年7月20號中共鎮壓法輪功開始,國內所有的報紙、電台和電視台,都在中共的命令下開足馬力抹黑法輪功。

一位長春法輪功學員常世隔講述了自己在中共鎮壓法輪功初期的遭遇。【錄音】「結果呢我們所遭到的是被打、被抓、被折磨、被勞教、被判刑,有的甚至在判刑期間被折磨死了。因為這種途徑不行嘛,然後我們就開始上天安門打橫幅,想讓所有的人都知道「法輪大法好」,但是我們去打橫幅也是同樣的待遇。尤其是2001年的1月23日,中共一手編造天安門的自焚案,當時迷惑了很多人。所以當時在我們沒有辦法的情況下,沒有任何可以發聲的情況下,正好有一個同修他有這個技術,然後幾個同修一商量其實就做了。」

另一位長春法輪功學員蘭麗華說,【錄音】「作為法輪功學員,我們是法輪功的真正受益者,法輪功不僅僅帶給我們的是身體的健康,也教會了我們如何做一個道德高尚的人。法輪功是對這個社會,無論是中國社會還是世界來講,都是一個最大的好事,有百利而無一害。但是中共卻這樣去鎮壓這些人。我覺得我們有必要向中國人來講清中共真相。那麼一個偶然的機會,我和另一個法輪功學員知道了用插播的方式可以向更多的中國人來講述法輪功的真相。」

在所有發聲的渠道都被堵上的情況下,幾位長春法輪功學員在一個偶然的機會裡得知可以用電視插播的方式告訴人們法輪功到底是什麼。蘭麗華回憶說,【錄音】「那麼當時為什麼我們要這樣去做?我是這樣想,中共從99年開始動用了所有的全國上下的宣傳工具給法輪功造謠,每天24小時不斷的向中國人、向全世界散毒。

中共它可以利用中國的媒體,那麼我們為什麼不可以利用同樣的工具去告訴中國人真相呢?而我們這是真相,是在維護中國人的知情權,那麼我們為什麼不可以這樣做呢?這就是我的一個真實的想法。

我們只是希望這場迫害結束,希望更多的中國人不受謊言的蒙蔽。我們中國有一句俗話,說為什麼只允許州官放火,不允許百姓點燈?它們利用國家機器鋪天蓋地的每天24小時的給我們造謠,那就不允許我們利用一下電視告訴中國人真相嗎?」

常世隔認為,【常世隔-錄音】「我覺得他們這個報紙根本就不是立足於為百姓著想的,就是中共想說啥它就是啥,它很多的報導都不是跟事實是一樣的。所以,我覺得它這個電台、就是所有的一切,都是中國民眾的,它不是說哪一個政黨的,也不是哪一個組織的。作為我們來講,我們用這種方式也是在用我們自己的東西在做這件事情。」

美國非政府組織法輪功人權的發言人陳師眾博士認為大陸法輪功學員的插播是還公共財產設施與人民,是造福社會的大好事。

【陳師眾-錄音】「對於法輪功插播不理解的人中,可能會有給自己的孩子喝過三聚氰胺毒奶的。三聚氰胺毒奶殘害了幾十萬結石寶寶。而中共的有關部門它早就知道三聚氰胺毒奶,可是卻一直隱瞞不報。中共的報紙也好、電視也好、電台也好,它根本就不報。那麼如果有人通過電視插播早一點把這個消息通知給人民,是不是會救了很多結石寶寶?

我想大家也還記得汶川地震,它是有地震預報的。可是中共的宣傳媒體、電視也好、電台也好,它也是根本就不報。那麼要是有人通過電視插播,早一點把這個消息散發出去,是不是會救了很多人的命?

那麼更早一點大家也許還記得薩斯,也就是非典吧,中共它也是早就知情,可是中共的媒體、報紙、電視也好,它還是根本不報。如果不是蔣彥勇先生勇敢的將這個消息告知了國際媒體,還不知中共會瞞到哪一天?不知這個會造成多大的災難?

這樣的例子在中共60年的暴政中舉不勝舉。我說這些例子它足以充分的說明了一個問題,就是這些媒體,中共說是公共設施、公共財產,它其實一天也沒有是公共過的,它僅僅是為中共服務的,欺騙公共的,是中共用來傷害社會、傷害公共利益!

那麼法輪功學員也好,或者誰也好,如果將這些設施用來為社會服務,告訴社會、告訴老百姓,比如說三聚氰胺毒奶的真相、地震預報的真相、薩斯真相,各種各樣的真相,包括中共迫害法輪功的真相,這樣的舉動它才是真正的還這些財產設施於社會,還這些財產設施於公共,使它們成為真正的公共設施、公共財產,造福於社會,是大好事,恰恰不是中共所說的所謂破壞公共設施。」

在長春有線電視上的成功插播如同在中國大陸烏雲密佈的謊言天空中劃過一道耀眼的閃電,蘭麗華清楚的記得人們得知真相後的反應。【錄音】「2002年3月5號長春電視成功插播之後引起了非常大的反響。電視突然間放出法輪功的畫面,很多人都以為法輪功平反了,人們都在爭先的傳頌著這件事情,親朋好友之間在傳頌著這件事情。」

陳師眾評論說,中共強佔了老百姓稅錢建造的一切公共設施為自己所用,然後又欺騙中國民眾說那是公共財產設施。【錄音】「本來這些財產和設施就是老百姓的稅錢造的。這些設施、這些設備都是被中共掠奪去了,中共又回過頭來欺騙老百姓說它是公共的。它哪一天是公共過了的?不但如此,中共又利用這些措施來殘害社會、殘害結石寶寶、殘害地震災區的難民。幾十年來這些被中共掠奪的所謂的公共設施給我們國家帶來了無窮的災難。

法輪功學員在電視上插播,把被中共所掠奪的公共資產歸還給社會,將中共違法的罪行揭露給社會,他也是在挽救人。因為特別是在早期、中共剛開始迫害法輪功的時候,用了大量的謊言來欺騙社會,有很多人就聽信了中共散佈仇恨的謊言。

那麼作為被中共剝奪了這些公共設施的人,如果還又受中共欺騙去幫著說什麼公共設施、公共財產,那不是等於被人騙了還幫人數錢嗎?」

長春插播成功後幾小時,中共的瘋狂抓捕就開始了。他們調集了大量軍隊、警察,挨家挨戶的對長春及周邊地區的法輪功學員搜查盤問。2002年8月20號下午,吉林市法輪功學員房思邑和去長春學插播的吉林學員侯明凱被610警察非法綁架。

房思邑告訴本台記者他們被抓後所受到的酷刑。【錄音】「在2002年的8月20號下午,在我家的樓下把我和侯明凱、還有王慧敏我們3人同時抓到了。那個時候就是我家房前後都被包圍了,都是不著裝的便衣,還有沒牌照的車子。我上小賣店買吃的的一瞬間就把我給抓起來了,當時侯明凱正好在旁邊站著,就這個時候就把我們全都抓到了。什麼都不告訴你,就五花大綁的把我們綁到車上了。

這個時候就給我們帶到了吉林市公安局院裡,610 開始用盡了各種各樣的酷刑。當時就把我扣在一間房子的地下,扣在水泥管上,對面就關的就是侯明凱,旁邊關的王慧敏,再那邊關的就是王立波。

當時打侯明凱的時候有電棍、催淚彈、老虎凳,因為他在我對面,就是你都想像不到用的各種各樣的酷刑,有的是我叫不上來的名字。它們用催淚彈的時候沒用好,一下就是催在自己的眼睛上,它們當時流淚了。你知道這個距離很近的,對面的房間,走廊很窄的,它開著門迫害他,我這屋門開著,我是用眼睛就能看見他們怎麼打他。

在這個過程中,我的心非常的、非常的痛苦。有十幾個人圍著他的房間打、輪著打他,在後來用的什麼樣的酷刑他們不讓我聽了,關上門。我就聽到撲通、撲通的幾聲,侯明凱倒地上了,完了之後他們說侯明凱完了。那個時候我就知道一種好像非常不詳的感覺吧。就這樣侯明凱就沒有任何消息了。不停的打他的時候,不到2小時的功夫就把他迫害死了。當時死的時候是三十幾歲。

房思邑後來得知候明凱的家人也承受了巨大痛苦。【錄音】「你知道:他的母親到今天都不知道他被打死了,就是家人告訴她到外地去工作了,去了很遠的地方了。老人整天想兒子。

侯明凱的姐姐也是因為堅持自己的信仰、因為弟弟被迫害出來揭露邪惡,他的姐姐也被抓起來了。女兒進監獄了、兒子又死了,老人到現在不知道兒子哪去了。」

與房思邑一同被抓的吉林法輪功學員王立波也受到警察的酷刑折磨。【錄音】「還有一個王立波,當時就被打斷胳膊,折了好幾節。但是真是一個了不起的大法弟子,就是在它們那樣的迫害下,他還用大善大忍來勸說它們,告訴它們不要迫害這些善良的好人們。最後他被判重刑12年,現在關押在吉林省長春市大北監獄。」

中共在長達近一年的抓捕中,僅長春一地,就有大約 5000名法輪功學員被抓。直接參與插播的劉成軍、梁振興、雷明等一批法輪功學員被警察用酷刑折磨致死。陳師眾認為中共60年的統治是違背人類正義和社會公益的,而法輪功學員是通過插播來揭露其罪行,是真正的維護人間的正義和法律的尊嚴。

【錄音】「首先,法律它之所以能叫法律,它應該是維護人類正義、維護社會公益的。那麼中共它60年做的哪一件事是符合人類正義的、符合社會公益的?趙連海就因為關注結石寶寶的事情被判了刑,這裡哪有正義可言?蔣彥勇先生因為揭露了薩斯的真實情況,到現在還被軟禁,哪有正義可言?黃崎、譚作人、郭泉等仁人志士,他們就是因為關注汶川地震,都被判了刑。這裡哪有任何的正義可言?

中共60年來根本就是反正義的,它是邪惡的,那麼它從最根本它就是違法的。它根本就不是在維護人類正義,根本就不是在維護社會公義,所以它跟法律根本就是背道而馳的。

那麼其次,就是中共它自己拿來充門面的法律,它也不遵守。中共它自己的憲法規定了言論自由、信仰自由等等,可是它哪一天給過人民這些自由了?中共鎮壓法輪功它是根據哪一條法律?完全沒有!

在鎮壓法輪功殘暴的這個迫害中,中共的惡警已經打死了幾千名法輪功學員,這又是根據哪條法律說警察可以隨便打死人的?

那麼法輪功學員通過插播來揭露中共迫害法輪功的罪行,這個才是真正的在維護人間的正義,也是在維護法律的尊嚴。法輪功學員所做的才是真正守法的,而中共所作的才是違法的。」

陳師眾認為插播的意義還在於法輪功學員在實踐公民的權利,為中國社會做出守法的示範。【錄音】「因為通過插播他把中共違反它自己憲法的這樣一個罪行揭露給社會,當社會知道了這樣一個罪行以後,這個社會上越來越多的人知道真相以後不再去參與這個罪行,那麼也就是說,在減少違反憲法的行為,這是一方面。

另外一方面呢,既然憲法已經規定了言論自由、信仰自由,那麼這個法律它是要有人去實踐的,這個法律不是擺在那兒裝門面的。法輪功學員他實踐憲法給予的言論自由、信仰自由,那麼他們維護自己的權力。這個對法律的實踐就是在維護法律的尊嚴,而對法律的踐踏那才是在破壞法律。

當法輪功學員告訴這個社會,中共這個迫害是違法的,而我們行使我們的權力是受法律保護的時候,這個也就是給社會一個示範,告訴老百姓什麼樣是遵守法律的。」

近年來,越來越多的大陸律師頂住國內的壓力,為法輪功學員做無罪辯護。陳師眾認為,【錄音】「社會上也有越來越多的律師也知道了法輪功學員所受的迫害,所以也就有越來越多的正義的律師來替法輪功學員做無罪的辯護。而且律師在辯護這個過程中,也把中共鎮壓法輪功的違法性給揭露的非常徹底。

法輪功學員不但是在社會上在行使著憲法給他們的信仰自由、言論自由,而且他們也通過和他們的辯護律師合作,來具體的在社會上示範著,來維護法律的尊嚴。」

聽眾朋友,您剛剛收聽的是專題報道——為什麼插播法輪功真相是公民的權利。感謝您的收聽。我是唐音。再見!

原標題:【專題報道】為什麼插播法輪功真相是公民的權利

相關新聞
新唐人【百姓話壇】訪長春有線電視插播見證人蘭麗華(1)
長春有線電視插播見證人蘭麗華(2)
悼參與首創插播中共電視而罹難的英雄
虞美人.思插播英雄
如果您有新聞線索或資料給大紀元,請進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