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报道】为何插播法轮功真相是公民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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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0年12月01日讯】(希望之声国际广播电台报道)听众朋友,您好!大陆法轮功学员最近在辽宁省大连市交通广播电台成功插播了法轮功真相节目,令中共当局十分恐慌。他们在大肆抓捕法轮功学员的同时,也毫不例外的开动官方舆论工具造势。近日,本台记者采访了几位2002年长春有线电视网插播法轮功真相的知情者和海外的人权组织,探查大陆法轮功学员为什么要采用这种方式来讲法轮功真相?以及如何从法律角度看待插播的行为?

让我们首先一起来回顾一下长春电视插播这一事件。2002 年3月5号晚8点左右,吉林省长春市有线电视网八个频道同时播出了四十多分钟的《法轮大法洪传世界》、《是自焚还是骗局》等法轮功真相电视片,上百万长春民众同时观看了整个插播内容。这是大陆在迫害法轮功以来,法轮功学员第一次以插播的形式大面积讲清法轮功真相。

法轮功是1992年从长春传出,“真善忍”教人修心向善,五套功法帮助学员获得健康。仅长春有上万人修炼,到99年全国有大约 1亿法轮功学员。然而,从1999年7月20号中共镇压法轮功开始,国内所有的报纸、电台和电视台,都在中共的命令下开足马力抹黑法轮功。

一位长春法轮功学员常世隔讲述了自己在中共镇压法轮功初期的遭遇。【录音】“结果呢我们所遭到的是被打、被抓、被折磨、被劳教、被判刑,有的甚至在判刑期间被折磨死了。因为这种途径不行嘛,然后我们就开始上天安门打横幅,想让所有的人都知道“法轮大法好”,但是我们去打横幅也是同样的待遇。尤其是2001年的1月23日,中共一手编造天安门的自焚案,当时迷惑了很多人。所以当时在我们没有办法的情况下,没有任何可以发声的情况下,正好有一个同修他有这个技术,然后几个同修一商量其实就做了。”

另一位长春法轮功学员兰丽华说,【录音】“作为法轮功学员,我们是法轮功的真正受益者,法轮功不仅仅带给我们的是身体的健康,也教会了我们如何做一个道德高尚的人。法轮功是对这个社会,无论是中国社会还是世界来讲,都是一个最大的好事,有百利而无一害。但是中共却这样去镇压这些人。我觉得我们有必要向中国人来讲清中共真相。那么一个偶然的机会,我和另一个法轮功学员知道了用插播的方式可以向更多的中国人来讲述法轮功的真相。”

在所有发声的渠道都被堵上的情况下,几位长春法轮功学员在一个偶然的机会里得知可以用电视插播的方式告诉人们法轮功到底是什么。兰丽华回忆说,【录音】“那么当时为什么我们要这样去做?我是这样想,中共从99年开始动用了所有的全国上下的宣传工具给法轮功造谣,每天24小时不断的向中国人、向全世界散毒。

中共它可以利用中国的媒体,那么我们为什么不可以利用同样的工具去告诉中国人真相呢?而我们这是真相,是在维护中国人的知情权,那么我们为什么不可以这样做呢?这就是我的一个真实的想法。

我们只是希望这场迫害结束,希望更多的中国人不受谎言的蒙蔽。我们中国有一句俗话,说为什么只允许州官放火,不允许百姓点灯?它们利用国家机器铺天盖地的每天24小时的给我们造谣,那就不允许我们利用一下电视告诉中国人真相吗?”

常世隔认为,【常世隔-录音】“我觉得他们这个报纸根本就不是立足于为百姓着想的,就是中共想说啥它就是啥,它很多的报导都不是跟事实是一样的。所以,我觉得它这个电台、就是所有的一切,都是中国民众的,它不是说哪一个政党的,也不是哪一个组织的。作为我们来讲,我们用这种方式也是在用我们自己的东西在做这件事情。”

美国非政府组织法轮功人权的发言人陈师众博士认为大陆法轮功学员的插播是还公共财产设施与人民,是造福社会的大好事。

【陈师众-录音】“对于法轮功插播不理解的人中,可能会有给自己的孩子喝过三聚氰胺毒奶的。三聚氰胺毒奶残害了几十万结石宝宝。而中共的有关部门它早就知道三聚氰胺毒奶,可是却一直隐瞒不报。中共的报纸也好、电视也好、电台也好,它根本就不报。那么如果有人通过电视插播早一点把这个消息通知给人民,是不是会救了很多结石宝宝?

我想大家也还记得汶川地震,它是有地震预报的。可是中共的宣传媒体、电视也好、电台也好,它也是根本就不报。那么要是有人通过电视插播,早一点把这个消息散发出去,是不是会救了很多人的命?

那么更早一点大家也许还记得萨斯,也就是非典吧,中共它也是早就知情,可是中共的媒体、报纸、电视也好,它还是根本不报。如果不是蒋彦勇先生勇敢的将这个消息告知了国际媒体,还不知中共会瞒到哪一天?不知这个会造成多大的灾难?

这样的例子在中共60年的暴政中举不胜举。我说这些例子它足以充分的说明了一个问题,就是这些媒体,中共说是公共设施、公共财产,它其实一天也没有是公共过的,它仅仅是为中共服务的,欺骗公共的,是中共用来伤害社会、伤害公共利益!

那么法轮功学员也好,或者谁也好,如果将这些设施用来为社会服务,告诉社会、告诉老百姓,比如说三聚氰胺毒奶的真相、地震预报的真相、萨斯真相,各种各样的真相,包括中共迫害法轮功的真相,这样的举动它才是真正的还这些财产设施于社会,还这些财产设施于公共,使它们成为真正的公共设施、公共财产,造福于社会,是大好事,恰恰不是中共所说的所谓破坏公共设施。”

在长春有线电视上的成功插播如同在中国大陆乌云密布的谎言天空中划过一道耀眼的闪电,兰丽华清楚的记得人们得知真相后的反应。【录音】“2002年3月5号长春电视成功插播之后引起了非常大的反响。电视突然间放出法轮功的画面,很多人都以为法轮功平反了,人们都在争先的传颂着这件事情,亲朋好友之间在传颂着这件事情。”

陈师众评论说,中共强占了老百姓税钱建造的一切公共设施为自己所用,然后又欺骗中国民众说那是公共财产设施。【录音】“本来这些财产和设施就是老百姓的税钱造的。这些设施、这些设备都是被中共掠夺去了,中共又回过头来欺骗老百姓说它是公共的。它哪一天是公共过了的?不但如此,中共又利用这些措施来残害社会、残害结石宝宝、残害地震灾区的难民。几十年来这些被中共掠夺的所谓的公共设施给我们国家带来了无穷的灾难。

法轮功学员在电视上插播,把被中共所掠夺的公共资产归还给社会,将中共违法的罪行揭露给社会,他也是在挽救人。因为特别是在早期、中共刚开始迫害法轮功的时候,用了大量的谎言来欺骗社会,有很多人就听信了中共散布仇恨的谎言。

那么作为被中共剥夺了这些公共设施的人,如果还又受中共欺骗去帮着说什么公共设施、公共财产,那不是等于被人骗了还帮人数钱吗?”

长春插播成功后几小时,中共的疯狂抓捕就开始了。他们调集了大量军队、警察,挨家挨户的对长春及周边地区的法轮功学员搜查盘问。2002年8月20号下午,吉林市法轮功学员房思邑和去长春学插播的吉林学员侯明凯被610警察非法绑架。

房思邑告诉本台记者他们被抓后所受到的酷刑。【录音】“在2002年的8月20号下午,在我家的楼下把我和侯明凯、还有王慧敏我们3人同时抓到了。那个时候就是我家房前后都被包围了,都是不着装的便衣,还有没牌照的车子。我上小卖店买吃的的一瞬间就把我给抓起来了,当时侯明凯正好在旁边站着,就这个时候就把我们全都抓到了。什么都不告诉你,就五花大绑的把我们绑到车上了。

这个时候就给我们带到了吉林市公安局院里,610 开始用尽了各种各样的酷刑。当时就把我扣在一间房子的地下,扣在水泥管上,对面就关的就是侯明凯,旁边关的王慧敏,再那边关的就是王立波。

当时打侯明凯的时候有电棍、催泪弹、老虎凳,因为他在我对面,就是你都想像不到用的各种各样的酷刑,有的是我叫不上来的名字。它们用催泪弹的时候没用好,一下就是催在自己的眼睛上,它们当时流泪了。你知道这个距离很近的,对面的房间,走廊很窄的,它开着门迫害他,我这屋门开着,我是用眼睛就能看见他们怎么打他。

在这个过程中,我的心非常的、非常的痛苦。有十几个人围着他的房间打、轮着打他,在后来用的什么样的酷刑他们不让我听了,关上门。我就听到扑通、扑通的几声,侯明凯倒地上了,完了之后他们说侯明凯完了。那个时候我就知道一种好像非常不详的感觉吧。就这样侯明凯就没有任何消息了。不停的打他的时候,不到2小时的功夫就把他迫害死了。当时死的时候是三十几岁。

房思邑后来得知候明凯的家人也承受了巨大痛苦。【录音】“你知道:他的母亲到今天都不知道他被打死了,就是家人告诉她到外地去工作了,去了很远的地方了。老人整天想儿子。

侯明凯的姐姐也是因为坚持自己的信仰、因为弟弟被迫害出来揭露邪恶,他的姐姐也被抓起来了。女儿进监狱了、儿子又死了,老人到现在不知道儿子哪去了。”

与房思邑一同被抓的吉林法轮功学员王立波也受到警察的酷刑折磨。【录音】“还有一个王立波,当时就被打断胳膊,折了好几节。但是真是一个了不起的大法弟子,就是在它们那样的迫害下,他还用大善大忍来劝说它们,告诉它们不要迫害这些善良的好人们。最后他被判重刑12年,现在关押在吉林省长春市大北监狱。”

中共在长达近一年的抓捕中,仅长春一地,就有大约 5000名法轮功学员被抓。直接参与插播的刘成军、梁振兴、雷明等一批法轮功学员被警察用酷刑折磨致死。陈师众认为中共60年的统治是违背人类正义和社会公益的,而法轮功学员是通过插播来揭露其罪行,是真正的维护人间的正义和法律的尊严。

【录音】“首先,法律它之所以能叫法律,它应该是维护人类正义、维护社会公益的。那么中共它60年做的哪一件事是符合人类正义的、符合社会公益的?赵连海就因为关注结石宝宝的事情被判了刑,这里哪有正义可言?蒋彦勇先生因为揭露了萨斯的真实情况,到现在还被软禁,哪有正义可言?黄崎、谭作人、郭泉等仁人志士,他们就是因为关注汶川地震,都被判了刑。这里哪有任何的正义可言?

中共60年来根本就是反正义的,它是邪恶的,那么它从最根本它就是违法的。它根本就不是在维护人类正义,根本就不是在维护社会公义,所以它跟法律根本就是背道而驰的。

那么其次,就是中共它自己拿来充门面的法律,它也不遵守。中共它自己的宪法规定了言论自由、信仰自由等等,可是它哪一天给过人民这些自由了?中共镇压法轮功它是根据哪一条法律?完全没有!

在镇压法轮功残暴的这个迫害中,中共的恶警已经打死了几千名法轮功学员,这又是根据哪条法律说警察可以随便打死人的?

那么法轮功学员通过插播来揭露中共迫害法轮功的罪行,这个才是真正的在维护人间的正义,也是在维护法律的尊严。法轮功学员所做的才是真正守法的,而中共所作的才是违法的。”

陈师众认为插播的意义还在于法轮功学员在实践公民的权利,为中国社会做出守法的示范。【录音】“因为通过插播他把中共违反它自己宪法的这样一个罪行揭露给社会,当社会知道了这样一个罪行以后,这个社会上越来越多的人知道真相以后不再去参与这个罪行,那么也就是说,在减少违反宪法的行为,这是一方面。

另外一方面呢,既然宪法已经规定了言论自由、信仰自由,那么这个法律它是要有人去实践的,这个法律不是摆在那儿装门面的。法轮功学员他实践宪法给予的言论自由、信仰自由,那么他们维护自己的权力。这个对法律的实践就是在维护法律的尊严,而对法律的践踏那才是在破坏法律。

当法轮功学员告诉这个社会,中共这个迫害是违法的,而我们行使我们的权力是受法律保护的时候,这个也就是给社会一个示范,告诉老百姓什么样是遵守法律的。”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大陆律师顶住国内的压力,为法轮功学员做无罪辩护。陈师众认为,【录音】“社会上也有越来越多的律师也知道了法轮功学员所受的迫害,所以也就有越来越多的正义的律师来替法轮功学员做无罪的辩护。而且律师在辩护这个过程中,也把中共镇压法轮功的违法性给揭露的非常彻底。

法轮功学员不但是在社会上在行使着宪法给他们的信仰自由、言论自由,而且他们也通过和他们的辩护律师合作,来具体的在社会上示范着,来维护法律的尊严。”

听众朋友,您刚刚收听的是专题报道——为什么插播法轮功真相是公民的权利。感谢您的收听。我是唐音。再见!

原标题:【专题报道】为什么插播法轮功真相是公民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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