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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教育部正體正名「臺灣」非「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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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0年12月12日訊】(大紀元記者江禹嬋台北報導) 「台灣」、「臺灣」到底哪一個正確?就一般用字習慣來看,「台」字因筆畫簡便,大多人寫成「台灣」。教育部表示,考據字源結果後定調,以後部內公文一律須用「臺灣」用字,並通函各級學校及國立編譯館,希望未來教科書中也能用正體。

教育部指出,此「台」非彼「臺」。漢代許慎「說文解字」中,「臺」解釋為「觀四方而高者」,指可供眺望四方的高而平建築物;「台」則是喜悅的意思;在唐、宋的「廣韻」、「集韻」等字韻書中,「台」字有其他字義,兩者有同音關係,但字義上不相同。

教育部國語會執行祕書陳雪玉說,在小說刻本「目連記」等才開始看到假借「台」為「臺」的用法,教育部《異體字字典》中,張文彬教授考訂後認為,兩者通用應是用久後,習慣成自然。

陳雪玉說,教育部的公文,未來都須用「臺灣」,並且通函各級學校,希望學校在使用字上寫「臺灣」而非「台灣」;也會通函國立編譯館,希望未來教科書上也是使用「臺灣」。

她也強調,除了教育部公文通用外,其他部會公文用字,也會與行政院溝通。不過是否公布後,以後學生寫「台灣」算錯字?陳雪玉說,是鼓勵學校使用「臺灣」而非「台灣」,並未正面回應。

為使文字交教學由論趨整,建立資訊用字規範,教育部自62年委託學者專家研定國民常用字及標準字體,於71年正式公告。

教育部表示,教育部所公布的標準字體,皆可在文獻處找到出處,非另造新字,選字力求符合六書及造字原理,除了保存文字資料,規範用字也考助於溝通,在文化層面上,可具有保存漢字,形構歷史及行體之美的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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