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新拆遷條例 法院介入 各界非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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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0年12月16日訊】(大紀元記者駱亞採訪報導)12月15日《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再度徵求公眾意見。早在今年一月底,新拆遷條例就首次向社會徵求公開意見。該新拆遷條例,社會各界並不看好。意見稿規定,行政強制拆遷將取消,須由政府申請法院強制執行,從專家學者到普通民眾都認為是換湯不換藥,在現有體制下,政府和法院都是黨的統一領導下的,民眾的權利永遠被掌握公權力的人踐踏,而且法院強制執行的話,那老百姓想告都无门,只能上訪了。治標不治本,解決不了根本問題。


廣西北海政府就組織了集公、檢、法、衛生和消防為一體的拆遷大隊,並對農民使用暴力。(來源:村民)

行政強拆擬取消 眾憂換湯不換藥

新的拆遷補償條例的意見稿中,行政強制拆遷將取消,須由政府申請法院強制執行。網絡作家上官如煙告訴大紀元記者,這是換湯不換藥的做法。「就是說,把現在組織強拆的權限由政府轉移到法院去了,看起來是個好事,其實老樣子,誰都知道法院的工資由政府開,吃著人家喝著人家能不聽人家使喚?關鍵的地方是:政府要承認公民的房產是建立在土地私有化基礎上。」

上海民眾朱東輝先生也認為這是換湯不換藥。「政府應在拆遷方面徹底退出,最根本的還是要對體制改革,否則再改也不會起到效果。因為從行政強遷到司法強遷,對於中國百姓來講,好像我們所謂政府也講法,實際中國在強權籠罩下的司法體系已變得很無能的。只有司法獨立運作,政府無權力參與司法,有法律去限制、去約束,開發商按照基地周邊房價地價進行補償安置,也不會存在這麼多的強遷遺留問題。」

權利運動執行主任張建平接受大紀元記者採訪時指出,當土地仍然是公有時,老百姓是沒有權利的,隨時隨地你的權利被掠奪和踐踏。「一樣的道理,當你的司法不獨立的時候,沒有監督,法院是黨開的、是政府開的,要看市長、市委書記的臉色行事的話,這個法院不能做出公正的裁決的話,不能依法來作出裁決的話,毫無疑問,政府強拆跟法院強拆沒有任何區別,就是黑社會強拆,還是解決不了問題。」

金光鴻律師向大紀元記者介紹說:「政府、司法機關都是在共產黨的統一領導之下,現在不由政府強制執行,而由法院頒布強制執行令,那是他們內部的一個職能更換。好像以前由大哥說了算,要拆就拆,現在是大哥要拆,要三弟來同意。那大哥要拆,三弟肯定同意,那也就拆了。」

「走司法程序呢,還有一點是讓那些拆遷戶看看,你不要告了,你告進法院也沒有用的。要從根本上保障被拆遷人的利益,保障公民的權利,必須要司法獨立。司法是社會公平正義的最後一道防線。司法在共產黨的領導之下,政府要拆遷的話,黨委書記開個會協調一下,你公檢法不配合?沒有意義的。」

「根本的出路在於憲政轉型,分權與制衡,權力必須受到監督和制約,司法必須要獨立、黨政必須分開。法院和政府都是共產黨的,老百姓怎麼相信你?而且法院強制執行的話,那老百姓想告都沒有地方去告了,只能上訪了。對被拆遷者的權利沒有任何實質性的保證。」


廣西北海政府組織了集公、檢、法、衛生和消防為一體的拆遷大隊。(來源:村民)

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黑幕重重

網絡作家上官如煙還指出徵求意見稿明確規定:「……被徵收房屋的價值,由具有相應資質的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按照房屋徵收評估辦法評估確定。」他認為這裡貌似公正,「現存的評估機構多如牛毛,只要繳錢,就能上相應的資質,而這些資質機構下面又掛靠許多不夠格的評估機構,如何保證這些機構做出的評估是公平的?評估的價格低於市場價,與前面的條文相背又如何處理?從上海大火中,我們印證了這種機構在這種體制下存在著諸多的見不得人之勾當。鑒於此,我們實在持有太多的懷疑。」

「如果是開發商來拆遷,請的都是黑社會的,我們都知道實際就是政府在背後、在操控。如果得不到政府支持的話,開發商敢動用黑社會開槍、送炮、砍刀的?甚麼壞事都做得出來。在現有體制下,不能私有制,所謂的公有制的,民眾的權利永遠被掌握公權力的人踐踏。所有的東西都是治標不治本,解決不了根本問題。」

「公共利益」界定 政府強拆的代名詞

對於「公共利益」的詮釋,綠野堂主指出,新的徵求意見稿徹底推翻了第一次意見稿關於危舊房改造的決定程序,而將決定權完全交給了政府。新的拆遷條例規定,由政府依照城鄉規劃法有關規定組織實施的對危房集中、基礎設施落後等地段進行舊城區改建的,應當納入市、縣級人民政府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年度計劃,這等於完全否定了被徵收人的抗辯權。按照這個規定,只要某一個項目被納入某縣的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年度計劃,並且經過人大同意,不管其是真正的公益項目,還是商業開發,都可以打上「公共利益」的旗號進行徵收。

網絡作家上官如煙認為公共利益的界定,歷來是中共政府用來實施強拆的代名詞。他說:「如果,他們真的是按照法律條文的規定來操作的,那也無可厚非;如果他們真的是為著公共利益而規劃及徵用的,老百姓也能夠接受;如果他們真的讓人大代表暢所欲言,參政議政,我們歡迎。然而,太多的如果在現實當中都成為假設!」

「當法律法規成為政府斂財的障礙時,他們可以毫不猶豫地踢開!當他們的私慾膨脹時,可以隨時假以公共利益的幌子!當他們需要繞過民意的時候,常常使用人大這個橡皮圖章!」

上官如煙最後表示這個意見稿中,拆遷方動用黑社會實施暴力,對於這個最要害的問題卻隻字不提。「政府應如何處理?我們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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