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出租屋火警奪三命 市議員責市府處理不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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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0年12月29日訊】上週,溫哥華一場致命火災奪走了三條生命,溫市議員蘇安彤(Suzanne Anton)要求對此事進行獨立調查,她指責溫市府對此房屋的處理方式不恰當。
  
12月21日晚,溫哥華東部潘多拉街2862號(2862 Pandora)住房著火,造成三人死亡,市府在第二天發表聲明,稱此房屋多年來違背市府附例,不過一直沒有關閉此房屋,因為調查員認為沒有立即對鄰居與公眾構成安全威脅。
  
火災發生後,市府下令在明年1月14日拆除該房屋。
  
蘇安彤指出,市政府多年來一直調查此房屋,在火災發生之前,都沒有採取甚麼措施,她認為這種處理方式「非常可怕」。
  
她認為,市府多年來一直未關閉此違規廉價出租屋,是擔心因此暴露出嚴重的遊民問題,而市長羅品信(Gregor Roberson)一直強調要解決遊民問題,蘇安彤認為羅品信沒有對市府工作人員施加壓力,造成溫東的出租屋一直存在,直到火災發生造成人命案。
  
她指出,市府對該違規出租屋的處理不當,需要另外進行獨立調查,查看市府多年來在處理此房屋的方式上,是否存在問題。
  
不過,蘇安彤不認為需要進行公開審訊。

曾經22次傳呼消防隊

該房屋在今年8月的檢查中,被發現八處違反附例:火爐不工作,一個爐子不符合加拿大安全標準,水管漏水,牆壁有洞,窗戶有裂縫,違法在牆上與屋頂上建模,報警器沒有接線,樓梯沒有扶手,地下室的澡盆不工作。
  
12月的火災造成三人死亡,一人受傷。市府檢查員曾因此下令房主修理房屋,否則將在10月31日清空房子。
  
多年來,此房屋一直麻煩不斷,自2007年5月以來,消防隊員被傳呼處理了21起醫療緊急事故,與1起火災。屋主為華人,Choi H. Leong,儘管市府多次發出警告,今年8月份,還勒令房主停止出租並修理房屋,卻一直不見結果。 
  
溫哥華市府副經理約翰斯頓(Sadhu Johnston)稱:「這並非不正常,採取法律行動一般需要1個月或2個月的時間 。」他表示,每年市府簽發6000個違章令,其中可能有20至40例出現類似的問題,對於屢犯不止的,市府會向法庭申請禁止令或要求維修。每年會有1、2例遞交市議會討論,責令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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