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長特赦6移民 1華裔免遭驅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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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0年12月08日訊】(大紀元紐約訊)紐約州長帕特森年底卸任前準備根據赦免委員會的建議﹐頒布特赦給因為以前刑事定罪面臨驅逐出境的移民﹐以避免他們被遣返。本週一(12月6 日)帕特森州長就宣布,特赦六位有前科但同時對社會有所貢獻的移民,其中一位是現年32歲的中國籍移民 ──歐陽克文(Kevin Auyeung,譯音)。

14歲時移民到美國的歐陽在17歲時因搶劫被定罪﹐判4至8年徒刑。州長辦公室聲明中稱,歐陽在監獄服刑期間,獲得貧窮父親省吃儉用為他購買的電腦手冊和中英文字典。經過努力學習,歐陽考獲了G.E.D.高中同等學歷文憑,並成立了自己的移動通信服務公司。

2006年,儘管移民官員認為將歐陽驅逐出境是不人道的,但還是拘捕了他。歐陽獲釋後,雖然失去了自己的生意,但是仍能保持穩定就業,並志願義務為華埠老人提供翻譯服務。

帕特森指出,赦免是為了幫助那些因很久以前犯下的輕罪而面臨被驅逐出境的移民,以彌補聯邦移民法中有關驅逐出境條例的短處。他說,聯邦移民法不夠靈活,有時被任意應用並過分嚴厲,導致那些已為所犯罪行為付出代價的永久居民被遞解出境,即使他們正在為社會做出積極的貢獻。「赦免是為了實現公平和正義而做出的努力。」

今年5月,帕特森成立了一個5人特赦小組,審查了 1,100份特赦申請,並向行政赦免委員會轉送有關案例,該委員會負責特赦案例,而州長最後選擇決定特赦名單。據悉,在州長任期本月底結束前,帕特森可能再批准另一批特赦。

單中,還包括一位紐約市立大學財務部行政官員。這位財務主任、58歲的貝尼特斯得到特赦。他被控在1988年出售受控物資,後來認罪並服刑三年。州長在聲明中稱讚貝尼特斯自獲釋後取得的成就和在工作展現的高度責任感,同時他在布朗社區中從事的包括輔導在內的活動。

受到帕特森赦免的還有一位尼日利亞移民沙拉庫女士。她曾因盜竊和偽造簽字被定罪。州長辦公室的聲明中表示,沙拉庫後來一直在努力工作,以支持她才成人的兒子和6歲的自閉症兒子。

36歲牙買加移民鮑威爾馬龍也獲得赦免。他在15歲時因持有毒品被定輕罪。本週一(12月6日)還被關押在新澤西的移民監獄中,等待驅逐出境。

雖然絕大多數獲得特赦者為永久居民,但是布隆菲爾德僅是一位合法移民。由於過去的犯罪紀錄,他不能申請綠卡。28歲的他在2005年開槍打死了一位試圖闖入其位於薩福克郡住家的小偷,隨後被判定非法持有武器。後來他獲得3年緩刑。在緩刑中,他娶了一位美國公民太太,並試圖申請綠卡。雖然美國地區法官判定他開槍屬於自衛,但移民當局仍拒絕了其綠卡申請,認為他非法藏有武器導致了死亡。帕特森州長指出,美國入境事務處官員沒有考慮紐約州司法機關的決定,但是作為州長,他決定以司法為準。

另外一位獲得特赦的非永久居民是25歲的圭亞那和特立尼達(Guyana and Trinidad)公民Darshini Ramsaran。她四年前因參與搶劫而定罪。州長的聲明中指出,一旦她被驅逐出境,她的生命就會受到另外兩名遭到她指控的驅逐男子的威脅。因此處於人道主義,特赦她免遭驅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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