譚作人遭冤判 香港記者遇公安暴力對待

寫六四文章陷5年冤獄 記協斥以言入罪責打壓採訪

人氣 1
標籤:

【大紀元2月10日訊】(大紀元記者古雲印、林怡、曾加連報道)四川環保人士和作家譚作人因調查川震豆腐渣校舍,被中共當局以所謂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逮捕。昨天早上,譚作人案在成都中級法院宣判,他遭到當局判刑5年,剝奪政治權利3年,整個宣判過程只有5分鐘。譚作人妻子和律師表示,將會提出上訴。

昨早譚作人案開庭時,在法院外採訪的香港記者遭到公安阻撓及暴力對待,期間有記者受傷。案件宣判後,公安又試圖阻撓譚作人的代表律師浦志強接受記者採訪。香港記者協會其後發表聲明,就譚作人被判刑及香港記者遭到粗暴阻撓,對有關當局表示抗議。

案件於昨晨9時半開庭,他的妻子王慶華和兩位女兒沒有獲發旁聽證,被拒絕進入法庭內。早上到成都中院外聲援譚作人的支持者來自青海、湖南、北京等地約200人,他們遭到現場公安驅趕。

律師:因言治罪 痛心疾首

譚作人的辯護律師浦志強接受大紀元記者採訪時說:「對他(譚作人)的指控是因為寫了一個關於紀念六四清場的文章,叫《見證最後的美麗》,發表在自由聖火的網站上。另一件事是在(六四事件)20周年6月4日之前,發起倡議在天安門廣場進行義務獻血給災區,用這個來傳達六四精神,並且在現場接受了希望之聲電台記者的採訪。」判決書宣稱譚的六四文章歪曲、污蔑及詆譭中共政府對六四事件的處理,煽動境內外民眾與政府對立對抗,所以構成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名成立,判有期徒刑5年,以及剝奪政治權利3年。譚作人可在10日內提出上訴。

浦志強律師表示,法院是以譚作人的六四文章而定罪,沒有提及四川地震豆腐渣工程。他以「痛心疾首」形容在聽畢宣判後的心情,「我覺得這是一個因言治罪的,特別惡劣的案件。」

譚妻:判決非常沒道理

譚作人妻子王慶華表示,譚作人被判囚5年是意料之內,但法院對譚作人的判決非常沒道理,很不公平,他們肯定會提出上訴。

現年55歲的譚作人是內地著名的環保維權作家。在2008年四川大地震後,他曾深入災區訪問遇難學生家長、收集死難學生數據。去年2月,起草《5.12學生檔案》的倡議書,呼籲民間進行川震遇難學生校舍工程質量的調查,「確認每一個班級,每一所學校、每一個鄉鎮、每一個縣市、每一個地區遇難學生的真實資料」。3月28日,他被指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遭公安拘留。

昨日案件宣判前,香港9名記者到場採訪,期間受到公安粗暴對待,有記者手部擦傷流血。

據在場記者報道,公安當時軀趕在法院對面馬路採訪的香港記者,又拍打記者的攝影機。期間,有線電視台攝影師被公安箍頸,之後再被3個公安抬起,強行帶進法院內。公安之後把記者扣留在法院的立案廳,檢查記者證,在案件宣判後才准他們離開。


四川環保人士和作家譚作人因調查川震豆腐渣校舍及撰寫六四文章,被中共當局判刑5年。(網絡圖片)

公安強迫記者刪除照片

期間,香港電台記者用手機拍下現場情況,被公安強取她的手機,記者與公安爭執期間,又被推撞了幾下。公安聲稱要檢查手機的內容,還要求記者主動刪除照片。

譚作人的代表律師浦志強在法院宣判後離開法院時,本來打算接受記者採訪,亦一度被公安干擾。浦志強質問公安:「你們到底是交警,還是治安,還是國保?還是甚麼其它的?」公安一度聲稱浦志強「擾亂公共秩序」。浦志強反問:「警官,你這指控太嚴重了。我在擾亂公共秩序?我擾亂了甚麼公共秩序?」

國際記者聯會與香港記者協會昨日稍後發表聲明,譴責當局阻撓記者採訪,並要求當局立即釋放譚作人。

香港記協對當局判處譚作人入獄5年表示憤慨,譴責法院以譚作人撰寫的六四文章裁定他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名成立,是另一以言入罪的例證。

港記協:當局阻撓採訪圖掩蓋事實

同時,記協也譴責成都執法人員粗暴阻撓香港記者的採訪活動,認為這明顯是企圖掩蓋審訊事實的打壓採訪自由之舉,是理虧的表現。記協又要求國務院港澳辦和全國記協跟進及交代事件。

記協指出,到場採訪的香港記者均持有當局發出的常駐記者證,但記者表露身份後,法院公安仍然以「無收到有人來採訪」為藉口,指記者不合法採訪。

國際記者聯會總幹事懷特在聲明中說,中國憲法表明公民享有新聞自由及公平審訊的基本人權,然而當局「竭盡所能」阻止記者在敏感案件中進行獨立採訪,明顯牴觸憲法的有關規定。

在採訪譚作人案件的時候,香港記者被公安阻撓的情況,並非第一次。在去年8月中旬譚作人案開審的時候,兩名香港now寬頻電視新聞台記者在離開下榻酒店前往法院時被公安人員以涉嫌藏毒為由攔截,經搜查沒有任何發現後收隊離開,但當時譚作人案庭審已經結束。◇ (http://www.dajiyuan.com)

相關新聞
艾曉明新作《公民調查》 冀助譚作人
律師看守所會劉正有 譚作人案逾期未判
川震紀錄片 《公民調查》香港放映
地震調查維權人士謝貽卉遭警察帶走
如果您有新聞線索或資料給大紀元,請進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