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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大车驾驶规范 每天不超10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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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月3日讯】(据中广新闻记者彭群弼报导)交通部今天讨论通过汽车运输业管理规则部分条文修正,营业大客车驾驶规范出炉,包括:每天最多开车不能超过10个小时,连续开车四小时,至少有30分钟休息,因为路况或塞车,最长连续驾车时间不得超过6小时,并且必须连续休息45分钟。连续两个工作日,必须有10个小时以上的休息。如果因排班需要,可调整为休息8小时以上,但一周仅能以两次为限,并不得连续排班。这项规定预定三月份上路,包括现有及未来新申请的长途路线。

为了避免营业大客车驾驶出现疲劳驾驶,经过长时间讨论后,业者与交通部,劳委会终于达成共识,订出游戏规则,交通部完成汽车运输业管理规则的修订草案,循法制程序作业后,最快三月份实施。新的规定仅规范“驾驶工时”,有关“工作工时”仍依照现有劳工法规。

主要内容包括:“每天最多开车不得超过10小时”、“连续开车四小时,至少应有30分钟休息”,休息时间可以分次,但每次不得少于15分钟,但如果因为工作或交通拥塞,可以另行调配休息时间,但最多连续开车时间不得超过六小时,但休息时,一次必须满45分钟。

此外,连续两个工作天,应该有10个小时以上的休息时间,如果因为排班需要,可以调整为八小时以上,一周两次为限,并且不得连续安排,换言之,如果司机休息时间不到十个小时,不能连续两天,每周也只能出现两次。影响所及,长途客运业者必须在路线规划上安排适当的休息站或者启用备用司机制度,当司机驾驶超过数上限时可以替换。目前统联客运则是安排部分长途路线,在台中以“换司机不换车”方式处理。

交通部表示:将要求运输业者保留司机派遣的详细纪录备查,透过派车及行车纪录器相互比对。针对连续工作天数部分,因为必须休息满八到十小时,因此排班也必须调整。特别是“游览车”司机的工作型态,将回归正常,包括旅客的夜间活动必须另派司机,否则司机睡不满八小时,违规!旅程安排也必须安排适当的休息点,让司机休息。路政司将协调观光主管机关,针对司机驾车的时间规范,纳入旅程规划的安排,不得超时工作,危害行车安全。

此外,今年十月一号起,营业大客车驾驶派遣任务前,必须在三年内接受过主管机关办理的定期训练或职前讲习,上过课才能载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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