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3月14日訊】(大紀元記者琮瑜荷蘭報導)3月10日,荷蘭金融服務監管機構AFM宣佈對富通銀行(Fortis)處以57.6萬歐元的罰款,原因是富通銀行收購荷蘭銀行(ABN Amro)期間的操控市場價格及暗箱操作行為。
其中14.4萬歐元罰金是針對富通銀行首席執行官沃特隆(Jean-Paul Votron)2008年6月5日有關該行「健康債務狀況」和「強大的償還債務能力」的言論。但一個月後,富通宣佈計劃發行新股,拋售持股以及削減股息。其他罰款是因未公開的敏感信息。如電訊報6月14日首次披露富通將荷蘭銀行部份業務出售給德意志銀行。
富通銀行、蘇格蘭皇家銀行和桑坦德銀行2007年組成財團以710億歐元收購荷蘭銀行,但事實證明此項收購對深受信貸危機衝擊的富通銀行來說太過於昂貴。因此這家荷蘭-比利時金融集團公司最終宣告破產,部份業務被私營化;荷蘭境內業務併入已國有化的荷蘭銀行。 (http://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