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盛銀連動債缺失 台金管會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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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3月18日報導】(中央社記者程韻璇台北18日電)金管會今天表示,日盛國際商銀辦理受託「平價奢華」連動債有缺失,將限制辦理部分信託業務3個月,3個月內日盛銀不可以受託投資結構型商品,也不可以開辦新種信託商品。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除了對連動債和解率太低的銀行開罰,因單檔連動債業務有缺失而受罰者,日盛銀是繼中信銀後的第二件。

金管會表示,日盛國際商業銀行受託於民國96年10月間募集投資「平價奢華」連動債業務,總銷售額新台幣12.28億元。

金管會銀行局副局長邱淑貞表示,日盛國際商銀沒有即時將資產價格相關的重大訊息向客戶報告,說明風險,讓客戶採取較有利的決策,也沒有積極向發行機構美林證券 (Merrill Lynch S.A.)爭取有利客戶的方案,並重估風險等級和客戶適合度,違反銀行法。

不過她指出,雖然日盛銀行銷售這檔連動債有業務缺失,但是考量日盛銀積極尋求解決,這檔連動債和解率已達96.76%,斟酌考量後,處以限制辦理部份信託業務3個月的處分。

她表示,3個月內日盛商銀將不能對自然人受託投資結構型商品,也不能開辦新種信託商品和申請分行兼營信託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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