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聯邦最高法院可能再面臨新老交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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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3月31日訊】(美國之音2010年 3月 30日報導)美國聯邦最高法院年近90歲的大法官史蒂文斯最近向媒體表達退休的意願後,各界對他的退休對聯邦最高法院帶來的影響以及由誰來接替他議論紛紛。

約翰.保爾.史蒂文斯1975年由福特總統提名為聯邦最高法院大法官。今年4月20號,他年滿90歲,是聯邦最高法院年齡最大、資格最老的大法官。他近來對媒體透露將在3年內退休。

專家預測,倘若史蒂文斯今年退休,他有可能4月底做出宣佈。屆時,大法官們已經聽取了本期案件中最後一個案子的口頭辯論。這會給白宮在今年夏季之前宣佈大法官的人選留有時間,同時也為8月份之前參議院的確認聽證會做好準備。

史蒂文斯和另外兩名大法官蘇特、金斯伯格傾向於自由派,新上任的索托馬約大法官也列在其中,和他們相對的是觀點比較保守的羅伯茨首席大法官、以及阿利多、斯卡利亞和托馬斯大法官。肯尼迪大法官被認為是聯邦最高法院中的獨立票。

*大法官由總統任命*

康涅迪格大學政治學教授戴維.雅羅夫認為,史蒂文斯退休對聯邦最高法院的影響很有限,因為過去15年到20年間,他一直保持自由派立場。因此,奧巴馬總統的目標會是任命和史蒂文斯一樣的自由派大法官,以保持聯邦最高法院的平衡。

雅羅夫說:“雖然史蒂文斯大法官是由共和黨總統任命的,他在聯邦最高法院卻屬於觀點比較自由的大法官之一。從這個意義上講,奧巴馬及其幕僚的目標是尋找一位會和史蒂文斯大法官做出類似判決的大法官。假如成功,新老法官交替帶來的影響非常有限,因為新法官是民主黨總統任命的。”

但是,喬治城大學法學院教授理查德.拉撒路指出,史蒂文斯大法官退休帶來的影響並不在於新上任的大法官的觀點是更加保守,還是更加自由,而在於其資歷和史蒂文斯大法官相比相去甚遠。

*大法官需要時間磨煉*

拉撒路說:“史蒂文斯是一個非常棒的大法官,無論是在撰寫判決書上,還是在對法庭辯論的提問上,或是在促成各方達成多數判決意見方面,他都很有效力。因此,新上任的大法官接替的是一位非常有能力的大法官。若要掌握豐富的司法經驗,成為有能力的大法官,需要很長一段時間的磨煉。”

雅羅夫教授進一步指出,由於史蒂文斯是聯邦最高法院資深大法官,他掌握著分配由哪一位法官撰寫判決書的權力,也就是說,如果大多數法官做出一項判決,首席大法官羅伯茨不在其中,而他自己卻在其中時,史蒂文斯就有權決定由哪一位大法官,甚至他本人來撰寫判決書。

雅羅夫說:“他可以分配自己或多數派法官中的任何一位撰寫判決書。這會對判決的性質產生重大影響。一個影響就是,即使新任命的大法官有可能會和史蒂文斯大法官做出類似的判決,卻不可能有他那樣的權力,因為新上任的大法官將是聯邦最高法院資格最年輕,而不是資格最老的大法官。”

喬治城大學法學院教授理查德.拉撒路指出,史蒂文斯大法官退休後,除首席大法官之外,分配撰寫判決書的權力將落在斯卡利亞大法官身上。

*判決書考量大法官法理素質*

拉撒路說:“史蒂文斯大法官擁有分配撰寫判決書的權力已經很久了,大約20年了。他是繼首席大法官之後最資深的大法官。在聯邦最高法院,分配撰寫判決書的權力非常重要,因為,不僅是聯邦最高法院做出維持或推翻下級法院的判決非常重要,而且判決書中提出的法理也非常重要。判決書如何寫,取決於撰寫判決書的大法官。”

雅羅夫教授介紹說,如果總統在任命某位大法官的一年後有機會再任命一位大法官,他一般會從先前的候選人名單裡挑選。預計,奧巴馬總統會採取同樣的作法。他有可能從以往民主黨總統任命的法官裡物色一位和他有同樣憲法觀念的人。

拉撒路教授估計,由於過去幾位大法官均來自美國東北部,而且畢業於像哈佛和普林斯頓這樣的常春籐大學,因此,奧巴馬總統這次任命聯邦最高法院大法官時有可能會考慮地理位置的多元化,而選擇來自美國其它地區的人選。(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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