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台立院修法 闖國道收費站罰1200元

人氣: 2
【字號】    
   標籤: tags:

【大紀元4月8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陳舜協台北8 日電)立法院交通委員會今天初審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將闖國道收費站未補繳費罰鍰由現行新台幣3000元到6000元,下修為1200元到3600元。

立法院交通委員會上午審議「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對現行處罰條例第27條規定,用路人通過國道收費站未繳費,經通知補繳仍未繳,罰鍰3000元到6000元,中國國民黨籍立委李鴻鈞等立委認為過重,提案修法。

李鴻鈞等立委指出,國道收費每次40元,罰鍰卻高達75倍,不符比例原則,提案修正為600元到3600元。

對立委提案,交通部次長陳威仁表示,同意立委修法原則,但認為用路人闖國道收費站未繳費,會先接獲補繳通知,有14天到21天時間可以補繳,逾期不繳,「不能說不具惡性」;且目前每月闖收費站達5000件,600元罰鍰恐怕無法達到嚇阻效果,建議修正為1200元到3600元。

經朝野協商後,立委同意通過交通部修正版本,初審通過將闖國道收費站、通知補繳未繳者罰鍰修正為1200元到3600元。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