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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湖線發包不當 監院糾正北市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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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5月12日報導】(中央社記者葉素萍台北12日電)監察院調查台北捷運文湖線案,認為台北市政府訂定發包策略的程序不當、測試時間不足,有違失,今天通過糾正台北市政府,並要求市府檢討議處相關失職人員。

主查監委葛永光指出,時任台北市長的總統馬英九,當初負責決定採中運量或重運量,最後馬市長決定採中運量,以當時的時空背景,其實沒有太多選擇,中運量較為可行,因此馬市長「決策責任沒什麼問題」。另外,也有監委私下表示,監院未來不排除追究前捷運局長常岐德的責任。

葛永光說,此案牽扯出現任總統在先前公職任內決策,監委能不能約詢,若總統有疏失,能不能彈劾等憲政爭議,因此,監院也打算聲請釋憲。

監委從去年7月間起自動調查文湖線,約詢過郝市府 (台北市長郝龍斌)、馬市府時期相關官員,還曾創下憲政首例,進入總統府與馬總統茶敘談文湖線決策。

查案監委葛永光、趙榮耀、陳永祥、洪昭男召開記者會表示,捷運局將文湖線機電系統列為分包,決標前既不審查廠商資格,也沒有要求提送技術服務建議書,導致完全無法選擇機電系統廠商,發包策略不當,而且決標後也沒有審慎辦理履約及勘查等作業,造成通車營運後事故頻繁。

陳永祥說,文湖線案最讓人爭議的就是土建綁機電,以小綁大,開標只見土建標廠商,不見機電標廠商,無法選擇機電廠商及審查機電廠商資格,機電廠商無法參與公平競爭。

陳永祥指出,文湖線從規劃到完工歷時20餘年,預算也從民國78年議會通過的新台幣247.66億元預算,一直追加到637億元,而機電工程隨物價調整部分還沒納入,未來經費只會更多不會更少。

他表示,如果是比較每公里造價,78年原核定採高架設計,每公里造價27.22億元,後因中高運量爭議、路線變更、增設松山機場站及物價調整等,98年通車營運核算每公里造價增為43.05億元,增幅達58.18%,顯見捷運局辦理內湖線規劃設計、施工及履約管理過程並不周延。

葛永光並認為,文湖線測試時間不足,另外,履勘作業不夠嚴謹,交通部應該檢討改進。

他說,公共工程會則有必要檢討改進統包及物價調整機制,因為文湖線簽約時規定,機電系統不隨物價指數調整變動,但北市府請示工程會後,工程會卻函示可以調整,這對其他投標廠商而言,有違公平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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