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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格公立托兒所 台內政部限期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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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5月14日報導】(中央社記者謝佳珍台北14日電)有4成公立托兒所沒有建築物使用執照,內政部兒童局長張秀鴛今天說,將要求縣市政府限期改善,如有必要會要求縣市在兼顧孩童受教權益,擬具妥善安置計畫後,予以裁撤或整併。

靖娟基金會披露,全台1171個公立托兒所班,高達4成沒有建築物使用執照,藏身在廟宇、地下室等,逃生動線、建材、通風設備沒人管,置2萬5000名幼兒於險境。

張秀鴛表示,公立托兒所有其存在的時代背景,為改善公立托兒所無使用執照及托教環境不佳的問題,內政部自民國80年起編列預算,補助地方政府改建或新建公立托兒所,並自民國96年起依兒少福利法,要求各縣市政府擬訂托育機構改善輔導計畫,每2個月召開會議檢討改善。

她說,截至89年止,共補助142所公立托兒所改建或新建。90年到97年期間補助離島及原住民地區共23所改建或新建公立托兒所。

張秀鴛表示,對於非屬兒童局可以補助對象的托育機構,若現有建築物或設施設備過於老舊者,內政部將督促地方主管機關或輔導主辦單位籌措財源進行新建、修繕或另覓合法場所收托幼童,以維護幼童安全。

她強調,對於不合格的公立托兒所,將限期改善;如有需要裁撤或整併者,應先將收托的幼兒、工作人員安置,擬具妥善安置計畫,並兼顧受教權益以學期為改善期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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