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作海再索65萬精神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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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5月16日訊】(大紀元記者李慧採訪報導)11年冤獄獲賠65萬的趙作海,14日下午表示,將再索65萬精神賠償。趙作海稱原來賠償65萬的協議書是在凌晨兩點,法院的人死磨硬纏,自己迷迷瞪瞪的情況下簽的,絲毫沒有體現精神賠償。遭受冤獄使他家破人散,妻子改嫁,趙作海決定繼續打官司,爭取合理的權益。

5月13日上午,趙作海在簽字領取商丘市中級人民法院支付的65萬元支票後(其中50萬元為國家賠償金,15萬元為生活困難補助費),趙作海申請國家賠償案就算結束。但趙作海認為65萬賠償太少,他將要求再給精神賠償。

趙作海表示,5月12日凌晨2點,他和商丘市中級 人民法院簽賠償協議時,其實很多問題他自己都不懂,法院的人死磨硬纏,表示趙作海不簽字他們就不走,趙作海就在迷迷瞪瞪的情況下簽了協定書。但簽了字他就後悔了,於是決定再索賠65萬精神賠償。

據悉,精神賠償首次寫進了4月29日頒佈通過的《國家賠償法》修正案,不過這一法案12月1日起才正式實施。

大紀元記者打電話採訪了王現輝律師,詢問趙作海還能得到精神賠償嗎?王律師表示:「在現有法制下很難再得到精神賠償。」

網友國庫保管說:把一個中年漢子改成了蒼白老人,能說沒有精神損害嗎?

熱心網友蒸汽機車,為趙作海算了一下,到底該領多少賠償才正確,他說:按《勞動法》第三十六條、第四十一條規定,趙作海被關押11年,每天在監獄裏是24小時並且一年365天根本就沒有節假日、雙休日這都應該算加班,算算應該賠償21,425,828.16元。

據《魯中晨報》報導,當年政法委書記王師燦在接受採訪時表示:「我平時都不問案件,我不是學法律的,我學煤礦和礦山機電。」但當年柘城縣公安局辦案人員匯報案情時,最後是由政法委書記王師燦總結發言。二年後他便退休了。

網友野草說:當年的政法委書記不問案子?檢察院不看事實只聽「指示」?當年「破案」講「效率」,現在賠償講「不分晝夜」。當年被屈打成招,現在迷迷糊糊接受「國家賠償」。凌晨兩點工作。

網友SIYAN103說:「一群法律蛀蟲在繼續踐踏法律欺壓農民,是可忍孰不可忍!」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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