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省擬立法 汽車須與自行車保持距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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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5月21日訊】(大紀元記者宋子呈編譯報導)多倫多省議員迪諾沃(Cheri DiNovo)本週二在市政廳的新聞發佈會上宣布,把一份法案提交到討論議程,該法案要求駕車者必須與和他們同路的自行車保持最低限度的距離。上個週末在加拿大中部發生的一連串導致騎自行車者傷亡的交通事故,使得這個法案應聲而出。

據CBC報導,該法案將改寫安省高速公路交通法(Ontario』s Highway Traffic Act),新法案規定駕車者如果是以時速50公里行駛,必須和他們同路的自行車保持至少3英尺(0.9米)的距離。如果是以時速50到80公里行駛,則必須保持4英尺(1.2米)的距離。如果時速超過80公里,就必須保持5英尺(1.5米)的距離。不遵守此規則的駕車者將被處罰。

上週五,蒙特利爾市東南部發生了一起重大的交通事故,事故導致三位騎自行車者死亡,另三位騎自行車者受傷,肇事的是一輛大卡車。週六,在魁北克省的瓦勒莫蘭鎮,一位婦女駕車把一位57歲的騎自行車者當場撞死,警察透露該司機酒精測試超標。週日,渥太華西部,一位16歲的騎自行車者與摩托車相撞,傷重不治。

城市規劃員:法案太理想化

多倫多自行車聯合會騎車倡導組負責人,班布麗克(Yvonne Bambrick)對迪諾沃提交的法案表示讚賞。

班布麗克指出,騎自行車者的路面空間遠遠不夠,特別是多倫多的公路,道路的設計不盡人意,倘若有汽車高速經過,揚起的風足以把騎自行車者吹倒。

城市規劃員格林伍德(Ellen Greenwood)曾反對多倫多在Jarvis 街設立自行車道,她批評迪諾沃的法案過於理想化和不實際。她認為,這些法規是很難執行。

作為新民主黨成員,迪諾沃是交通政策方面的評論員。他認為,新法案有助於保障多倫多市民的安全,無論他們是否是騎自行車者。最重要的是,安省的街道對於那些騎自行車者不再是險象環生。其次,如果保障了騎自行車者在馬路上的安全,也就保障了街道和城市的安全,從而使得安省所有的城市對每個人來說都更加安全了。

在加拿大,每年有7,500騎自行車者在交通事故中嚴重受傷。據估計,另有多達7萬名騎車者曾因為交通事故在醫院受過治療。加拿大交通部(Transport Canada)最近的數據是2007年的,有65名騎自行車者死於交通事故,占所有交通事故死亡人數的2.3%。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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