馮興元:中國人稅負重,一年為政府幹152天

馮興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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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5月21日訊】一些美國、德國和印度人每年選定一個「稅收自由日」(Tax Freedom Day),慶賀截至那一天,納稅人為向政府納稅掙夠了錢,其後才是納稅人掙錢為自家過日子。

根據美國稅收基金會的解釋,稅收自由日要回答的基本問題是:要維持政府的運行,百姓得付出什麼樣的稅收代價?因此,可用官方稅收收入總額除以國民總收入。該基金會在2009年3月31日預計2009年美國人的稅收總額將為其國民收入的28.2%。2009年1月1日至4月13日的103天的時間恰好一年的28.2%。因此,該基金會把4月13日定為2009年的 「稅收自由日」。這意味著,截至該年的4月13日,納稅人為向政府納稅掙夠了錢,其後才是納稅人掙錢為自家過日子。

公民應承擔納稅人義務,並同時履行納稅人權利。國家稅務局於2009年11月6日史無前例地發佈了《關於納稅人權利與義務的公告》。雖然只是規定了狹義的納稅人權利,這是一大不可小覷的進步。當然,我們還不能指望公告能夠指點迷津,告知納稅人有著哪些途徑去查對自己繳納的稅金是怎麼花掉的,有沒有浪費,有沒有被中飽私囊。無論如何,納稅人越來越關心這樣一個問題:為什麼自己交稅有政府管,政府花錢自己無法過問?

也許我們可以按照一些美國、德國、印度人的習慣。計算我們中國人自己的「稅收自由日」。不過,我們在此重點在於就事論事,為其取一個合乎國人中庸習慣的中性名稱,那就是「中國納稅人日」。

我們很難適時找到把各種稅費加總在一起的政府稅收口徑。只能從一些零星的材料中大致計算過去某一年度的廣義政府稅收收入。我們找到和估算的是2007年的數據,計算出我國的2007年的納稅人日為6月1日。那是2007年的第152天。我們的納稅人日計算公式是第x天:x=宏觀稅負率×365天。

其中宏觀稅負率為:宏觀稅負率=廣義稅費收入/國內生產總值×100%

我國實際稅費負擔(既含稅收收入,還含非稅收入等其他收入)比較重,體現在非稅收入負擔大,從而體現在宏觀稅負比較沉重。我們的具體估算過程如下:

根據財政部網站公佈的材料,如果把我國政府的一般預算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財政專戶管理資金收入、社會保險基金收入和土地出讓收入全部加起來,那麼這一較大口徑的財政收入規模在2007年佔我國GDP的比重可達30%。這裡面不含當年新債收入規模和一些制度外收入。如果加上約佔GDP4.6%的新債收入規模,那麼2007年我國政府可支配的大口徑財政收入規模約佔GDP的34.6%,約達89000億元。這裡沒有計算政府部門的制度外收入。根據發改委宏觀研究院有一個課題估算的數據,1999年我國政府部門制度外收入大約佔GDP的4.5%。鑑於政府行政管理水平在提高,財政管理也比以前規範,我們就取其1999年數字的一半,即佔GDP的2.25%作為2007年的政府制度外收入規模。納入這一數字之後,2007年我國政府可支配的更大口徑財政收入規模約佔GDP的比重為36.9%。此外,根據布坎南的憲政經濟學思想,通貨膨脹率相當於對百姓的徵稅。2007年我國的消費價格指數比上年上漲4.8%,可以把這個數字與上面得到的更大的財政收入規模佔比相加,由此得到我國2007年政府廣義宏觀稅負為41.7%。

這樣根據上述x計算公式,我們得到2007年我國的x:x=41.7%×365=152.2

四捨五入之後,得x約等於152。這意味著,我國的2007年納稅人日為全年的第152天。

我們無法得到同一口徑的2008、2009年宏觀稅收負擔率數據,從而無法較為確切估算這兩年的中國納稅人日,更不好預測2010年中國納稅人日。但是,我們可以基於現有的計算,可以姑且確定6月1日為2010年中國納稅人日:截至該日,納稅人為向政府納稅掙夠了錢,其後才掙錢為自家過日子。當然,我們也應該明白,政府收上的稅費也只是部分用於政府官員自身頭上,但是支配權和話語權不在我們手裡。

──轉自選擇週刊 (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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