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通過立法確認米粉可在室溫下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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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5月26日訊】(大紀元記者劉菲洛杉磯編譯報導)5月24日(星期一),加州參議院以30比0票通過一項法案,允許中餐館將米粉(rice noodle)在售出前在室溫下保存長達4小時。

這項法案是由舊金山的州民主黨參議員余胤良(Leland Yee)提出。他表示,去年夏天,舊金山地區有多個廠家因為沒有將生產出的米粉保存在低於華氏41度以下或140度以上而遭到加州衛生部的傳訊。

余胤良說米粉在過熱或過涼的溫度下都會受到損壞。而東方人吃米粉已經有上千年曆史。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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