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昆省警方賦新權 講粗話罰款上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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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6月16日訊】(大紀元記者何蔚悉尼編譯報導)澳洲昆士蘭省政府出臺最新法律條案,授予員警新許可權,員警有權對擾亂社會的行為進行當場罰款,那些擾亂行為包括在公共場合出言不遜和隨地小便。罰款金額從100至300澳元。專家們擔心,政府會把這種罰款方式作為一項主要的收入來源。同時,員警在執行公務時,把握不好會濫用職權。

澳洲昆士蘭省長安娜布萊女士週三宣佈將授予員警一項新的權力,即對在公共場合行為不軌者進行當場罰款。其中包括很多以前從未引起員警注意的舉止行為,如講粗話。根據這項新規定,也許成千上萬的人將面臨被罰款,只要他們在公共場合一不小心,粗話脫口而出。

布萊女士說,給予員警新的許可權可以提高治安的效率,節省時間,把更多的警力用予重大的事件,避免輕微的擾亂社會行為阻撓司法系統的正常運作。

新的權限主要是當場罰款,罰款金額在100至300澳元之間。布萊女士說,這項措施是針對擾亂社會行為,如在公共場所小便、行為不檢及粗言穢語。

她說,這項措施的實行將為政府節省1,800萬至3,000萬澳元。但是有觀點提出,這會導致擾亂社會罪檢控率的大幅度上升。

她認為,新許可權旨在保證警方有更多的時間「執行巡邏任務」,因為與花費時間來處理逮捕事宜相比,給予現場罰款權在處理案件上將更節省時間。

但是格里菲斯大學一項評估試驗的證據顯示,這種當場罰款權力,使警方更可能對並未構成犯罪的行為罰款。

新州監察專員說,對出言不遜的人罰款所存在的問題是,如果此事是由法院來決定,那些話不一定被看成是攻擊性語言。

昆省公民權益委員會主席邁克爾科普先生說,當這個許可權被用於處理攻擊性語言時,會導致擾亂社會治安的犯罪率急劇上升。

科普先生說,還會產生這樣的情況,只要員警不高興,他可以隨意對任何人罰款。沒有人敢對抗他們,最終承受的是無家可歸的人或年輕人。

試驗的數據顯示,只有百分之一的被控人提出上訴。

該草案條例將於今年稍後時提交省議會,新權限將在2011年生效。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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