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人店主案庭審前 加國會提刑法修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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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6月17日訊】(大紀元記者周行多倫多報導)6月16日下午,加拿大國會議員Joe Volpe在加拿大國會提出議案,修改刑法第494條(平民拘捕,citizen』s arrest)。平民拘捕條款正是多倫多唐人街超市店主陳旺及其2名職員因捉小偷被控告的法律依據。
  
這項稱為C-547的議案如果獲得通過,加拿大人在有適當理由的時候,將有權捉拿小偷。現有刑法中規定財物主人只有當小偷正在偷竊時才可以進行拘捕的條款將被取消。
  
去年5月23日,金牛城超市店主陳旺在一名小偷偷竊其超市的盆栽後1小時,在另2名店員協助下捉住小偷。結果被警方控以襲擊他人、強行禁錮、綁架、攜帶暗藏武器等4項罪名。11月初,其中的綁架及攜帶暗藏武器控罪被撤銷,但保留襲擊他人及強行禁錮2項控罪,並將於今年6月21日開始庭審。
  
Volpe在提出議案的當天對大紀元表示,他提出這個議案的原因,一是去年保守黨政府的要員說了陳旺是受害者,但一直沒看到有實際的行動。第二,是他的選區有華裔選民要求他做這件事。
  
他在國會提交議案的發言中提到了陳旺的案件,並表示平民拘捕條款中可以由平民捉小偷的時間非常短,不切實際。因為即使店主認識小偷,也看到其偷東西了,小偷也很可能在店主來到前完成了偷竊行為。
  
「我們的法律應該是打擊罪犯,而不是受害者。」 Volpe說,「我認為使這個店主2次成為受害人是不公平的。」
  
這週五應該是國會開會的最後一天,下次國會開會要等到9月份。Volpe表示,他希望該議案能在國會休會前完成一讀。
  
「受害人權益行動委員會」成員奚治瑾律師對大紀元說:「我覺得很受鼓舞,終於在國會提出了這個議案。」
  
她表示,之前一直對律政司不重視華人小商業遇到的問題感到很失望,現在平民拘捕條款的修改議案提出來了,國會議員必須要正視了。
  
6月初,陳旺的代表律師林彼得(Peter Lindsay)已經向安省法庭提出了憲法質疑(challenge)申請,質疑造成陳旺等3人被控告的刑法494條違反憲法。
  
林彼得是根據加拿大人權及自由憲章(Canadian Charter of Rights and Freedoms),質疑刑法494條中的限制條件違反憲法賦予加拿大人生活、自由和安全的權利,並要求法庭裁決有關限制條件違憲及無效。
  
修改刑法中的平民拘捕條款。
  
去年9月27日,加拿大聯邦公民、移民及多元文化部長肯尼親自到金牛城超市拜訪陳旺,並對媒體說:「陳先生是一名罪案的受害者。」在之後的10月及11月,陳旺的案件先後在安省議會及聯邦議會被提及。
  ◇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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