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台加強托吊霸佔收費停車位的無牌車輛

人氣: 2
【字號】    
   標籤: tags:

【大紀元6月30日訊】〈大紀元記者宋順澈台北報導〉自今(30)日起,台北縣政府交通局開始拖吊霸佔路邊停車位的無牌車輛,主要是執行除霸專案,改善路邊停車位遭長期佔用的情形,讓民眾得以公平使用路邊的停車格,今日首日針對樹林與新莊地區的執行,有一輛停放於俊英街214號附近的停車格的無牌車輛遭到執行拖吊。

此輛違規停車的車主就是住在斜對面的巷子:車主說:我們的這一輛車子,註銷車牌已經有半年時間了,當時會停於此處,也就是因為已經註銷,暫時停於此處,尚未來得及處理,今日你們要來拖吊,怎麼都沒有通知呢?如果環保局或是交通局要處理這種車子,應該先通知我們才對,我們並沒有要違規停車的意思,只要交通局或是環保局開單放於車上,我們自然會立即處理。

針對車主的說法,交通局李忠台科長說:此一輛車子停於此處,剛開始沒多久,我們就已經在注意了,我們也有將此車的車主及來源做一個調查,為了避免此車另移它處再造成困擾,因此我們等了半年,此車主一直都沒有出面處理,今天我們出動了大批人員來會勘,要來處理此種無牌照卻長期霸佔路邊停車位的車輛,也是不得已的,希望將此種路霸移除,主要也是為了此處附近的居民的權益著想。

交通局長林重昌表示:〈除霸專案〉主要是為去除霸佔路邊收費停車位的無牌車輛,目前停放於台北縣路邊收費停車位的無牌車輛約有30輛,數量雖然不多,但是容易遭到民眾反映此類違規停車影響其它人的停車權益。而且違反使用者付費的原則,以往交通局接到這一種案件的時候,都是通知車主繳費及駛離,可是部份車輛卻開至其它地區繼續停放,造成執法及查緝上的困擾,所以交通局為了徹底解決這些問題,交通局修正「台北縣公有停車場管理自治條例」,增訂拖吊無牌車輛佔用路邊收費停車位的法源依據,並已完成委託民間公司的移置此類違規停車發包作業,現在一經查報該等違規車輛,現場隨即拖吊,將可有效扼止無牌車輛佔用路邊收費停車位的情形,林局長呼籲民眾勿為規避停車費而拆除號牌,以免屆時車輛遭移置而得不償失。
(http://www.dajiyuan.com)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