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超收醫師健保費 台林口長庚罰1億

人氣: 4
【字號】    
   標籤: tags:

【大紀元7月2日訊】(大紀元記者羅明明台灣台北綜合報導)林口長庚醫院日前遭到檢舉院方超收醫師健保費。健保局1日表示,主治醫師與醫院為僱傭關係,醫院應替主治醫師負擔6成的健保費,因此,將依全民健康保險法相關規定,對長庚院方開罰1億元以上。院方還需將超收保險費退給院內醫師。除林口長庚之外,健保局也將對長庚醫療其他院區一併處理。

健保局日前收到長庚醫師檢舉,指長庚院方要主治醫師全額自付健保費,經健保局調查,林口長庚醫院幫主治醫師投保,是以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自行執業者身分投保,也就是每個月健保費5,992元,全由醫師自己負擔。

不過,健保局表示,醫院與主治醫師應屬僱傭關係,主治醫師是醫院的受僱員工,應以公民營事業機構受雇者身分投保,醫師每個月只要負擔3成健保費1,798元,其餘4,194元應由醫院負擔。

他說,林口長庚醫院已違反全民健康保險法第69條,也就是投保單位未負擔所屬被保險人及其眷屬的保險費,而由被保險人自行負擔,依法投保單位除了必須將多收的保險費退還給被保險人外,並按應負擔的保險費處以2倍的罰鍰。

林口長庚醫院從未積欠健保局任何健保費,但卻在認定醫師與醫院之間的關係上,與勞委會及健保局有所不同,而違反了健保法。

依據健保局估算,林口長庚醫師及眷屬約有600多人,健保局將追溯過去3年醫院應負擔卻未替醫師負擔的健保費,並處以2倍罰鍰,罰款金額將高達1億元以上。

長庚醫療體系除了林口院區之外,還有台北、嘉義、高雄、基隆等院區,健保局表示,長庚醫院其他院區若有相同情形,將一併處理,如確定違法,即比照開罰。長庚若疑義,可尋行政救濟,先向全民健康保險爭議審議委員會提起爭審。◇
(http://www.dajiyuan.com)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