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英傑:司法判決為何倒在行政權力腳下

魏英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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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7月22日訊】真乃咄咄怪事!陝西榆林市有個北窯灣煤礦,原屬集體性質,卻被人以私刻公章,塗改採礦變更申請書等手段,從省國土廳手中獲得新《採礦許可證》,集體礦權轉眼變成私人所有。

更匪夷所思的是,經過一番行政訴訟,原煤礦負責人和村民終於告贏省國土廳,法院判決裁定:省國土廳批准變更《採礦許可證》的行政行為,侵犯了原企業採礦權人的合法權益,屬於違反法定程序行為;另一當事人騙取相關許可證顯係違法,應依法予以撤銷,由省國土廳作出具體行政行為。可你知道結果怎麼樣嗎?省國土廳不僅不糾正錯誤行政行為,反倒召開所謂協調會,公然推翻了法院判決!(據7月19日《經濟參考報》)

一個集體煤礦竟然可以這樣被轉手,已是天下奇聞;一家省級行政部門被人「騙」了還不更正,反倒死心塌地地維護違法者的利益,也是世所罕見;一起「民告官」官司原本勝負已定,敗訴方卻拒不執行,乃至於蠻橫地憑藉手中行政權力去推翻司法判決,更是聞所未聞,令人咋舌。這樁案件所暴露的問題及其根源,實在值得深思。

從事件本身來看,一個私人老闆通過非法手段佔取價值數億元的集體煤礦,卻有行政權力為其撐腰,這既印證了當下存在官商勾結,聯手侵佔國有(集體)資產、侵犯老百姓利益的部份事實,也表明「權貴資本」在國內越發肆無忌憚的恐怖現狀。根據以往案例,不法份子為了達到侵佔國有(集體)資產目的,往往還要通過MBO等「曲線救國」手段,如今卻連這塊遮羞布都不需要了,而只要獲得行政權力為其撐腰,直接變更手續,即可完成一個企業的「改朝換代」。如此強悍的手筆,如此赤裸裸的掠奪,怎能不讓人怵目驚心?

再從省國土廳的行為表現來看,這個部門之所以不惜以行政權力對抗司法權威,除了不肯承認錯誤的緣故,恐怕更多還是出於利益所致。大家都知道,現代「民告官」告的是行政部門而非官員個人,這就是說即便官司敗訴,也是由行政部門來承擔後果。在這種情況下,相關部門仍然拒絕執行法院判決,就不能不讓人懷疑其中必有黑幕,而不再單純是一種權力的傲慢所致。據悉,省國土廳有關人士曾無所顧忌地說:「原告打贏官司也沒用,法院有法院的判法,我有我的執行辦法!」由此可見,這未必是有關部門牛到什麼程度,而可能是其中個別官員利益熏心,綁架了行政權力。

當然也要看到,法院判決之所以不被尊重,還和司法部門長期以來從屬於行政權力,淪為行政序列中的一枚棋子不無相關。司法部門要看行政權力的眼色行事,這是「民告官」不好告,告了也難贏,贏了也難執行的最大癥結所在。所以在這樁案件中,司法判決倒在了行政權力腳下,可謂水到渠成,勢在必然。肆無忌憚的「權貴資本」,利益薰心的行政官員,再加上患了「軟腳症」的司法體系,最終導致的結果就是權力橫衝直撞,以及權貴們的群魔亂舞。

可以想見,在這樣的背景下,前述司法判決要獲得執行,終究可能還是要靠更大的行政權力的介入,如此才能結束這一場鬧劇。遺憾的是,通過權力對權力的馴服來實現正義,而不是由法律來裁定是非、懲惡揚善,這畢竟不是現代法治社會的價值體現與追求目標。

2010年7月19日

──轉自作者博客
(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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