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滄洲:記者「被暴力」凸顯雙重頑症

凌滄洲

【大紀元8月17日訊】近日,中國記者的遭遇令人關注,不斷地爆出記者被毆打,被扣押,被通緝的事件,8月11日,京華時報記者在調查採訪中遭腳踢;8月6日,南方週末記者和《瞭望東方週刊》記者在吉林樺甸採訪洪災被扣押;8月1日,北京記者調查郭德綱別墅侵佔公共綠地遭郭德綱弟子毆打,引發批郭運動;7月底更有轟動一時的《經濟觀察報》記者被通緝事件……如此密集的媒體記者「被暴力」,表明中國敢於披露真相的記者處境堪憂。

與記者「被暴力」相伴的,是媒體的報導權和監督權依然籠罩在公權力的陰影下,公眾的知情權難以充分保障,這方面最突出的事例就是南京大爆炸「直播門」,當地一家電視台記者在直播南京爆炸實況時,遭到一名官員的質問:「你是哪裡的?哪個讓你直播的?」直播隨後中斷。

如果說,記者被通緝,被毆打是一種硬暴力,是對當事人的權利是一種踐踏;那麼,不讓直播,就是一種軟暴力,是對公眾知情權和監督權的高度蔑視和冒犯。
媒體進步與體制性膿腫

從上述衝突事件中,我們可以看到中國社會前進中的困擾:一方面,越來越多的媒體記者從內心深處,不認同所謂喉舌的身份,希望能從新聞職業道德與良知出發,傳播事實真相,中國媒體在市場化的探索中競爭也日趨激烈,促使記者抓住熱點新聞;一方面,權力和利益集團不改舊有思維模式,不適應記者挖掘內幕與真相,更擔心真相的傳播不利於其利益,比如,企業擔心銷售額和股指看跌,官員則擔心烏紗帽掉下。

中國記者的生存環境,不僅與世界同行有距離,就是回首中國的百年媒體傳播史,也未能令人樂觀。清末和民國時期,固然記者的人身也有遭到襲擾之例,但媒體可以自由創辦,民間創辦——這是我認為言論自由,新聞自由的重要指標,比媒體言論與報導不受審查更加重要。

媒體自由創辦,民間創辦,才能最大可能地保護記者權益。記者的人身權利,經濟權利,政治權利,經由自由的媒體得以充分實現。記者被暴力,具有新聞價值,各媒體連續報導,是社會關注焦點,自然對施暴者形成巨大壓力,讓他們有所忌憚。

現階段中國傳統媒體幾乎全為官方創辦和掌控,網絡媒體也絕大多數隻有轉載權,沒有記者報導權,這是中國媒體充分實現言論自由和新聞自由之路上體制性膿腫。這個膿腫一日不解決,一日不還媒體自由創辦權於民眾,則當局提出的「公眾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監督權」,就不能充分實現。
權錢本位與文化病毒

記者不斷被暴力事件,與連續的屠童案,多起公共汽車燃燒案,與槍殺法官案,鏟車殺人案,長沙一稅務樓爆炸案,都是中國社會動盪不安的前兆。

任何不被意識形態偏見左右,稍有理性的人都不難判斷:中國社會的安全感越來越稀薄。

新聞自由正是社會安全的一道有力保障,而現在當記者們的安全都缺乏著落,當綜治維穩辦副主任夫人都被暴打時,誰敢大言不慚地說自己是安全的?

我們不僅從社會形態,從體制層面尋找這一系列病症的病因,也更需從文化上去尋找深層的病因,那就是在權錢本位的夾攻下,中國文化缺乏平等和人權基因的病毒加劇發作。

中國人分三六九等的傳統觀念,仰望權勢者,縱容權勢者,「為尊者諱」和易於健忘的病毒深入骨髓。

遼寧西豐縣委書記派警察進京抓捕記者和湖北省長搶女記者錄音筆的事件,不僅是體制性膿腫的發作,也是文化病毒的發作。我們看到,該縣委書記年底就易職復出,而眾多媒體人的聯署彈劾省長請願書,至今也未能得到當事人和權力部門公開回應。官權既高張如此,民意既低賤如此,記者的地位當然就只能如此。

有了「以吏為師」的榜樣,有了權力和司法制衡失效的先例,有了上述兩位官員安然度過輿論怒潮的借鑑,其他被調查或曝光的當事人怎能不躍躍欲試,讓記者嘗嘗「被暴力」的滋味?

記者「被暴力」,是社會正義被強暴的象徵。當記者在威脅下被箝口噤聲,國民們的安全就更缺乏保障。因此,僅從基本人權和安全考慮,都應該為記者的權利大聲呼籲,為推動一個言論自由和新聞自由的環境,創造一種尊重人權的文化而努力。

來源:BBC (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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