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團聚 爭居權子女絕不言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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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8月2日訊】(大紀元記者關式明香港報道)爭取居留香港權子女余小菁38歲,是福建人,99年來港,當年獲終審法庭判她有居港權,後被人大釋法推翻。她批評港府有法不依,將居港權政策拖延。她從人大釋法那天開始,展開了11年的漫長爭權之旅:遊行、示威,絕食。為了照顧年邁傷殘的母親,她申請雙程証,每3個月須離境,對此,她很無奈。無論怎麼淒苦,她堅信有毅力,透過抗爭,終有一天「公義」會重現。

89年,小菁的母親和哥哥批准來港,按照國內的單程證申請制度,不能一起來港,與家人分隔兩地。小菁在16歲已過獨立生活,在深圳的工廠打工。這些年,在內地時會接些成衣加工,賺取微薄的生活費。現時是靠75歲母親有限的綜援金過活。由於小菁哥哥有家庭,她肩負照顧母親的責任。小菁母親獨居,身體傷殘,腰骨彎曲,行動不便;每次小菁返大陸前,都會預先準備足夠的食物放在冰箱。不能長期侍候老人家,小菁感覺很難受及無奈。小菁父親等不到居港權問題解決,08年因病過世。

面對無奈 學會耐性向上

雖然小菁身邊的朋友大多已返內地生活,她們已找到自己的事業和婚姻;小菁似乎一無所有,沒有事業、家庭,但仍堅持不懈,與家長們一起抗爭,爭取應有權利。小菁說面對無奈,學會更加耐心和努力,生活會因積累更加堅實。

7月18日,小菁、甘浩望神父與一班按捺不住11年苦候的老人家,一起在立法局門外絕食,當中一名老人更年逾80歲。他們抗議港府將居港權問題拖延11年,並強烈要求盡快得到解決。去年11月居澳權方案落實,港府仍未有啟動相關的措施政策,作為爭居港權的一份子,小菁說政府官員是人民授權的,理應為人民服務。

99年,終審法院判決後,在法律上小菁是有居港權,但後來遭人大釋法推翻,「香港是中國領土一部份,自己作為中國的公民是應該捍衛這個法治,香港能有自由和民主,是因為港府能依法治管理,制度被破壞,是令人痛心。」曾經有很多朋友勸她放棄爭取,「你孤伶伶一個人怎能吵鬧得過一個強權?政府說怎樣就怎樣!」小菁堅決爭取應份的權利。「像甘神父,他是外國人,熱心為中國人爭取,自己又怎能不放棄自私,出力為公義做應份的事。」

中國人有責任捍衛公義

11年來的抗爭,小菁鍛煉出剛強的意志,「自己的幸福是靠自己爭取,我知道行這條路是很艱難,有很多的困難和阻力,我需要為公義出力。深信自己願意去做,自己是弱勢社群,有毅力肯定會有成功的一天。」小菁曾參與菜園村反高鐵行動,「作為中國公民是有職責回復各方面的公義。」又強調,雖然自己很渺小卑微,但會堅持繼續抗爭;為真理、正義,絕不放棄。

雖然抗爭之路艱辛,小菁珍惜香港的自由民主環境。「如果中央拍了板,你想怎樣的爭取是不可行的,是申訴無門。」小菁說每年人大開會時,不同地方受壓迫的人上京伸冤,很多人困在火車站沒人理。

日前,小菁、甘神父及爭港權人士與保安局官員會面,當局表示內地政府與港府已達成共識,但仍有三件「實務性」事有待商討,但沒有承諾何時會完成,又指,內地成年子女是有渠道來港定居,已訂定來港的先後次序,但仍未有訂出具體時間。又指申請機制比單程證制度簡單,但沒有透露具體機制。但家長擔心有關措施在年齡限制上有所規定,但當局沒有就此作出回應。◇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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