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雞警察破案 洋相百出目的不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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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8月9日訊】一、事件的起因
  
我叫閻冬紅,男,生於1972年4月12日,家住甘肅省靈台縣南大街64號。2009年5月份22號,我和浙江省寧波市源彬保健品有限公司總經理張源彬通過電話協議:我將自己收購的蜂蜜90381.5公斤運輸到寶雞市寶平路老六零醫院對面倉庫,當時接貨人是業務經理王旭輝和業務員葉秀擁,按照協議對方應該立即付款給我,但是對方找理由說今天已經晚了(星期五下午7.30),明天給你付款,且葉秀擁給我打了欠款條子。
  
2009年5月23號上午,他們二人又說因為是星期六,付款數額太大,是雙休日,款沒有辦法打來,星期一就可以把款打來。2009年5月25號上午,我給收貨人王旭輝和葉秀擁分別打電話,王說他已經在吉林省,葉說他在黑龍江省,此時,我感到受騙上當了,因為他們離開寶雞市時把貨已經轉移後沒有給自己打任何招呼就逃匿了,這時,我就迅速趕到寶雞市錦蘭賓館找王和葉,賓館服務員講,他們昨天下午已經退房走人了,我又跑到六零醫院倉庫查看貨是否還在,可遺憾的是貨已經轉移了。
  
2009年5月25日中午,我感到事態嚴重,就在寶雞市寶平路派出所報案了,寶平路派出所對我的態度是:
  
二、不立案也不給不立案通知書

2010 年5月23日,寶雞市寶平路派出所接案後,在沒有調查的情況下,下結論是:此事純屬經濟糾紛,不是詐騙案,不予立案,當我問這是什麼經濟糾紛時,他們也不給答案,當我要求給不立案通知書時,他們拒絕提供,他們把我推給金台區經偵支隊,為此我又找寶雞市金台區經偵支隊,金台區經偵支隊認為是一般詐騙案又推向中山路刑警隊,中山路刑警隊又推向寶平路派出所,就這樣把我折騰一年多,在這種情況下。。。。。。
  
三、關鍵時刻遇到好領導
  
在我危難之際,許多記者和律師給了提供了幫助,讓我先找寶雞市公安局領導,我抱著試試看的心情於2010年6月1號信訪日找到寶雞市公安局領導,我反映情況後,領導特別重視,立即批示下面查辦,由寶雞市公安局督辦,最後案件批到金台區中山路刑警隊查辦,此時,我感到柳暗花明,真正遇到好領導了,真正遇到好警察了,但是隨後的一系列事情讓我真正感到其中的蹊蹺:
  
四、人民警察騙人民
  
首先讓我感到奇怪的是:2010年6月份的一天,當我在返回甘肅省靈台縣的路途中,中山路刑警隊通知我協助他們去天水市找人,為了配合警察破案,我再次到處借錢,第三天及時返回寶雞市,他們說已經派好警察出警,且嫌棄我不配合,最後他們讓我自己先期到甘肅省天水市嫌凝人,我立即去天水市政招待所查看,他們不讓我打草驚蛇,讓我守候,看看這些人是否還在天水?我守候2天後用天水固定電話給他們打電話,向他們匯報了情況,在我沒有看到的嫌凝人的情況下,他們讓我回來,我按照他們的要求回到寶雞市。
  
2010年7月份,我多次去找,他們推拖說正在偵察,魏隊長還生氣的說讓我找寶平路派出所去,他不管此案了,因為此案是半岔案件,我沒有辦法,我立即給寶平路派出所打了電話,派出所領導說案件讓誰辦理,金台區公安局局長說了算,魏隊長說了不算。
  
我又給辦案的賈隊長匯報,他說讓我不要給他們打電話了,他們不管此案件了,最後我再次找到金台公安局領導,領導不在單位,在沒有辦法的情況下,我又找到寶雞市公安局信訪處反映情況要求見領導,馬處長讓我8月一號來,是領導接見日,現在領導很忙。
  
那天中午,我的電話突然響起來了,中山路刑警隊賈隊長突然通知我,他們馬上出警去浙江省寧波市,讓我協助,我立即趕赴刑警隊,賈隊長把我領到魏隊長辦公室,魏說:上面給我們批了經費,現在我們有了經費,咱們去寧波市,問我什麼意見?我立即給他們匯報了自己所瞭解到的嫌凝人所在的祥細地址,即在青海省西寧市。
  
此時魏隊長讓我去西寧市看人是否在,我立即去了西寧市,且找到了嫌人的準確地點後,給他們及時打電話匯報,賈隊長說下午2點半給他打電話,他給領導匯報,下午我及時給賈打了電話,他說警察特別忙,沒有時間,他們讓回寶雞市,就這樣我又回到了寶雞市。
  
於是我腦海中出現許多?找不到嫌凝人,他們說我不配合,現在找到嫌凝人,他們又說沒有時間,他們的葫蘆裡究竟在賣什麼藥呀?他們把我折騰到什麼時候?2次外出找人,四出求借別人的錢,我的生活到了滅頂之災,我對寶雞市金台區中山路的警察們感到非常的失望,你們應該把人民警察的「人民」應該拿掉,你們不佩作為人民警察!

在這裡,我要問問寶雞市金台區中山路刑警隊的隊長魏亞軍同志:你們為什麼不抓人?嫌凝人在青海省西寧市,你們偏要去浙江省寧波市去抓人?想旅遊?想向我要錢又不好意思向我開口?再傻的人也可以看出其中的貓膩,令人奇怪的是:每月到寶雞市政府規定的領導接見日臨近,魏隊長的態度就變好,過了這個領導接見日,魏隊長就變成另外一種人,唉!魏隊長真像一個變色龍,真會欺騙我們的老百姓啊!
  
我也知道,詐騙嫌人有錢,我沒有錢啊!難道有錢可以把案件隨便可以拖下來,有錢可以以身試法嗎?我有許多想不通,領導的多次批示也不起作用,老百姓的冤往哪裏申啊?警察破案讓當事人去抓人、去找人,我一個公民哪有權利去抓人?寶雞市的警察真是把洋相出盡了,面對這樣的警察,我的打算是:
  
五、去北京上訪討說法
  
目前,自己可以說為了討要被騙的貨款,到處借錢,債台高築,老家的債權人有的把我起訴到了法院,有的到處尋找我,我是有家不能回,可憐的孩子一年多不能與我見面,生活非常困難,面對這種情況,我只能孤注一擲,向北京進發,向老外先討要些生活費,向老外訴說自己的冤情,讓老外真正瞭解寶雞市的警察,爭取自己的合法權益早日得到維護。

2010-8-7早  閻冬紅敬上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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