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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免二度傷害 受害家長籲市府放棄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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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9月10日訊】(大紀元記者黃玉燕台中報導)台中市1所國小多名男學童遭男教師性侵案,纏訟三年,受害學生和家長身心俱疲,10日上午由人本基金會及議員陪同,召開記者會,要求市府接受台中地院國賠判決,放棄上訴,放過孩子。市長胡志強在議會大廳停下來,對於情緒激動的家長們表示,「不要政治化,不要造勢」,但反激怒現場,數度爆發口角。

頭一次表達歉意的胡志強,並未提出要撤回國賠上訴,只說,「是你們程序不合,我也不希望家長敗訴」,隨後表示,願意和解,但家長們對「和解說」無法接受,胡志強態度也硬起來,不願再對話,隨即走入議場。


家長要市長放棄國賠上訴,放過孩子,市長胡志強提和解。(攝影:黃玉燕/大紀元)

為避免被害者二度傷害,今年5月花蓮縣某國小教師性侵多名女學童案,花蓮縣長傅崐萁直接國家賠償受害家庭580萬元。去年5月台北縣某國小教練性侵多名男學童案,板橋地院一審判學校應賠償後,台北縣府放棄上訴,國賠受害家庭585萬元。

但3年前的台中謝姓教師性侵多名男學童案,在台中地院判國賠4名受害者2千餘萬後,市府採取上訴,經最高法院發回,至今二審纏訟。家長認為市長談和解而非放棄國賠上訴,公道還是無法申張。家長哭訴,「每次上法院,都要擔心孩子的承受力,在官司未結案前,孩子不願接受輔導治療。」

一位家長激動表示,多年來寫了200多封信,卻得不到應有的關懷與回應,向監委陳情後,市府才得到糾正。我無法理解,孩子受害,市府不但沒有幫他,還要與民爭訟。家長希望市府放棄國賠上訴,讓事件儘早落幕,孩子能回歸正常生活。

人本基金會和多位議員,要求市府接受判決應國賠2千多萬,放棄上訴。同時依教師法規定,解聘涉嫌包庇的胡姓校長,也不得在教育處任職。議員張廖萬堅表示,國賠是責任,不是施捨。花蓮縣、台北縣能,台中市政府為何做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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