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陸資來台審議中 陸白領早已來台工作 

人氣: 1
【字號】    
   標籤: tags:

【大紀元09月24日訊】(大紀元記者耿豫仙台灣台北報導)立法院去年交付經濟委員會審查的「大陸地區人民來台投資許可辦法」及「大陸地區之營利事業在台設立分公司或辦事處許可辦法」,如未在10月8日期限內做出決議,將依立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規定,視為通過審查,民間「兩岸協議」監督聯盟24日憂心表示,「投資辦法」尚未通過,以「專業交流」名義來台的大陸白領經理人、主管及技術人員來台工作,每次一年,可連續申請,無須徵得勞委會同意。

台灣勞工陣線監事張烽益指出,「陸資來台投資許可辦法」因立院有爭議還在審議中,而「專業人士來台許可辦法」卻已通過實施,「專業人士」中第12條,明定大陸公司的經理、主管或專業技術人員已可來台,每次停留期限不得超過一年。

張烽益說,對於多大規模的陸資公司,可以有多少的人來台,列於兩岸人民關係條「孫法」,層級很低的文件表,這項真正規範專業人士種類的實質文件表,並没送進立法院,立法委員也不知道。

據入出國及移民署的統計,2008年大陸地區以「專業人士」已申請來台7萬1,491人,2009年15萬5,137人。

中國人權的記錄,台灣人權促進會會長林佳範表示,會擔心在交往的過程中,台灣的人權、自由民主的價值會流失。「辦法」以行政命令施行,已脫離應有法律規範的程序,令人疑慮行政專權。他呼籲行政、立法機關,應繼續遵守人權法制基本的價值。

「辦法」與年底可能與中國大陸簽署的「兩岸投資保障協議」密切相關,監督聯盟召集人賴中強說,立法院應盡速提出中資來台的合理、透明的規範,保障環境、人權與勞工權益,平衡投資機會與社會風險的投資規範。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