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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定低收戶 單親媽竟要出具前夫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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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1年10月12日訊】(大紀元記者李曜宇台灣高雄報導)高雄市議會12日進行社政部門業務質詢,市議員林國正痛批社會局太官僚,因為單親媽媽申請低收入戶認定,竟然被要求出具前夫的財力證明,讓這名媽媽心理很難受。社會局長張乃千表示,此規定今年9月才實施,但會尋求免除。

林國正指出,受到一名單親媽媽申訴,指申請低收戶認定時,被社會局要求出示前夫財力證明,但是她認為已經離婚,也不願前夫得知自己的處境,這項要求讓她覺得心理受到不尊重。

張乃千解釋,由於受到審計處糾正,高市府對低收戶的認定太過寬鬆,市府才會參考其他18個縣市的作法,增加這項規定。張乃千還指出,雖然要求檢具離婚配偶的財稅證明,但非唯一參考數據,如果當事人不便出面,可由社工代為前往了解。

林國正認為這項規定是對離婚者的二次傷害,沒有考慮人民的感受。張乃千也承諾會向審計處溝通,希望改善這項規定,以免影響申請人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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