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台立院三讀 保障學生不受霸凌

人氣: 2
【字號】    
   標籤: tags:

【大紀元10月25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曾盈瑜、李明宗台北25日電)立法院院會今天三讀修正通過教育基本法部分條文,將保障學生不受霸凌行為納入教育基本法規定中,做為行政依據。

現行條文規定,國家應保障學生學習權、受教育權、身體自主權及人格發展權,並使學生不受任何體罰,造成身心侵害。

教育部長吳清基於條文初審時表示,校園霸凌行為對學生人格發展影響很大,也妨礙學生學習權、影響校園師生對基本人權的意識與反思能力,卻無相關法律或授權命令明定防制校園霸凌行為規範。

民主進步黨籍立法委員翁金珠日前說,調查顯示,超過5成學童對學校安全感到恐懼,創6年來新高,其中學童最為憂心的是「暴力」,佔43.2%,已連4年居冠,比例甚至較去年提高7個百分點。

她接受記者訪問時表示,修法通過是政策宣示,絕對禁止霸凌,各學校應尊重政策目標,落實通報。

教育基本法修正公布後,將保障學生不受霸凌行為納入規定中,為完善霸凌事件的處理及輔導,並增列規定,授權中央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訂定霸凌行為防制機制、處理程序等相關事項準則。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