售未殺菌奶被罰逾9千 安省奶農不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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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1年11月29日訊】(大紀元記者季薇多倫多編譯報導)上週五(25日)新市法院判決安省杜鹹區(Durham)奶農施密特(Michael Schmidt)因銷售和發送未殺菌鮮牛奶,被判罰 9,150元、緩刑1年。施密特面對判決不屑一顧,在法庭外當眾飲用1杯自產的未消毒鮮牛奶。不服判決的施密特不僅拒繳罰款,並計劃在30天內提出上訴。他表示自己爭取的不是牛奶而人權,因為政府不能干涉個人的選擇。

據CBC報導,加拿大法律規定,除非是奶家的直系親屬,給人發送和銷售未殺菌鮮奶違法,因為未殺菌鮮奶中有潛在含有大腸桿菌、沙門氏菌和李斯特菌的危險,但是個人飲用則合法。不過,施密特多年來一直在爭取未經高溫消毒鮮牛奶的銷售權,甚至創建了一個「奶牛股份」經營實體,即購買鮮牛奶的消費者均擁有奶牛群的股份。2006年施密特的農場遭突襲檢查,之後他被起訴。最初他被宣告無罪,但政府提出上訴,今年9月他被上訴法院指控犯有15項罪。

施密特承認,他向購買其奶牛群股份的150個家庭提供這種鮮牛奶,但認為自己沒甚麼問題。從 9月下旬到11月初,施密特甚至絕食抗議有罪判決。施密特強調,因為他的奶牛群屬經營實體的一部分,所以他不應該被起訴。另外,他表示自己並不單獨擁有任何財產,所以無力繳納罰款或以物抵押。但在9月的裁決中,法官駁回了施密特的陳詞。

施密特還介入了卑詩省和阿爾伯塔省奶農銷售未經高溫消毒鮮牛奶的案子,並制定了所謂的「加拿大奶牛股份」的奶農培訓和認證計劃。因與卑詩省吉利瓦克(Chilliwack)的一奶牛股份奶農有牽連,施密特將於12月5日在溫哥華面臨藐視法庭罪指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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