卑省府引入警察使用電擊槍新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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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1年12月17日訊】 省府週五宣布開始實施新的警察電擊槍使用規則,四年前,溫哥華國際機場發生波蘭裔男子遭電擊槍電擊致死案,新規則是根據該案研訊中提出的建議制定的。
  
省法務廳長龐雪莉(Shirley Bond)說,她已批准了新的電擊槍使用標準,新規則將適用於省內所有執行警務的工作人員,包括皇家騎警。
  
2007年,波蘭裔男子Robert Dziekanski在溫哥華機場被4名騎警使用電擊槍電擊數次,導致死亡,隨後省府任命前法官Braidwood就事件展開調查,Braidwood建議警員應接受更好的使用電擊槍的培訓,警員只可以在面臨受到人身傷害危險時使用電擊槍,警員需接受危機管理培訓。
  
龐雪莉說,新規則除了執行Braidwood提出的所有建議外,省府還引入在警察辦公樓內進行視頻監控的新標準。◇

責任編輯:易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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