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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誕商品抽查 不合格多為大陸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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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1年12月22日訊】(大紀元記者徐乃義台灣桃園報導)一年一度的聖誕佳節,各大賣場、商店已經推出琳瑯滿目的各種應景商品,桃園縣政府工商發展局為了確保消費者權益,12月份抽查市售「聖誕節應景商品」之商品標示,抽查155件商品,其中有64件不合格,不合格率約41.29%,不符規定之商品產地以標示中國或China最多,佔53.1%,台灣或Taiwan佔3.12%,完全無標示者佔43.75%。

桃園縣政府工商發展局於12月份派員至縣轄內大賣場、商店抽查聖誕節應景商品155件,稽查結果如下:不符合商品標示規定有64件,比率有41.29%;不符合規定之聖誕節應景商品中,以聖誕飾品不合格54件最多,包括各種吊飾、聖誕彩球(帶)等商品;其他一般聖誕飾品之缺失主要為僅標示品名及英文字原產地外,其他應標示事項完全無標示。

桃園工商發展局表示,市面上聖誕節應景商品種類繁多,包括聖誕燈串、聖誕樹、吊飾、掛飾、彩球、彩帶、樹藤、鈴鐺、聖誕襪、聖誕字牌等,這些商品價格從20元到1,000元都有,令人目不暇給。但如果材質、品質不佳,不但商品會有褪色、破損、鬆脫、不耐用等缺點,有些細小零件、易鬆脫、尖銳的商品甚至會危害幼童安全,對消費者造成傷害。工商局將依「商品標示法」要求業者限期改善,否則將依法罰處新臺幣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鍰,再未改善者,即不排除予「命令強制下架」之嚴厲手段。

桃園縣政府呼籲製造商、進口商、販售商等相關業者,務必配合政府政策,盡速完成市售商品之標示改正,以符合相關法令規定,進而維護自身之商譽,更加強確保消費者權益;縣府也提醒消費者購買聖誕節應景商品時,應仔細檢視商品製造或進口廠商名稱、地址、電話、生產國別、成分或材料、製造日期等各項標示是否清楚,拒絕購買來歷不明、標示不全的商品,使用合格標示的商品才能度過歡樂安全的聖誕佳節平安夜。

(責任編輯:邱蘭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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