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懷孕留錄取資格 台婦團:應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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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2月22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林思宇台北22日電)考試院首次同意讓通過鐵路特考、警察特考筆試的懷孕考生,保留第一試筆試錄取資格。婦女團體表示,這樣做是應該的,事實上不只特考,其他考試也一樣,公部門應該先做好榜樣。

考試院日前同意讓2 名通過鐵路特考、警察特考筆試的懷孕考生,保留第一試筆試錄取資格,明年她們可直接參加第二試體能測驗,創下國家考試首例。

婦女新知基金會顧問律師許秀雯表示,生育、懷孕屬於生理上由女性擔任的任務,真正平等不是齊頭式的平等,實質平等必須要考慮身體差異性,不要讓女性因為懷孕好像得到懲罰。

許秀雯說,生育是女性的任務,過去性別歧視會造成女性職業市場競爭力比較低,國父紀念館先前有單身條款,女性如果懷孕有可能被解雇,甚至有企業訂定在勞動契約裡。

她表示,性別工作平等法通過後,實質上很多地方沒有真正落實,考試院這樣做是應該要的,過去外交特考曾經有性別限制,嚴格限制錄取名額,公部門要先做好榜樣,才能要求私部門,才能真正落實兩性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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