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嚴查醉酒駕車 不手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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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1年12月06日訊】 (大紀元記者何堅溫哥華編譯報導)儘管最近法庭做出不利裁決,警方並不打算減少路邊攔截檢查。
  
上周卑詩高級法院法官裁定,卑省打擊醉酒駕車法案的部分條例有違人權憲章中公平審判權;隨後司法廳長龐雪莉宣布,在未能通過酒精測試的司機、獲得申訴途徑前,本省警方不會執行卑省車輛駕駛禁令中最嚴厲的懲罰。
  
不過皇家騎警E區總監Norm Gaumont 週一表示,騎警不會改變。Gaumont說騎警絕對不會減少路邊檢查,什麼也不會變,警方就是禁止司機醉酒駕駛。
  
Gaumont相信去年出台的飲酒駕駛禁令成效顯著;令行以來,、低陸平原酒精致死案已減少50%;即將結束的2011年中,酒精致命事故尚不足100起,這是多年未見過的記錄,2005年僅大溫地區就有180起酒精致死事故。
  
Gaumont認為減少傷亡是好事,如果沒有新法令、事故不可能減少。他希望司機能安全回家,不要飲酒駕車。
  
更加嚴厲的新法令規定,血液酒精濃度測試介於警告範圍的司機被禁止開車3日,外加200元「行政罰款」和250元恢復駕照。違章車輛將被扣押3日,司機自行負擔拖車和存車費用。測試指標超過0.08的司機將面臨90天的駕車禁令、扣車30天,並罰款 500元。重新獲得上路許可的各項費用約3750元。
  
法官西伽德森(J.S. Sigurdson)在判決中說,對呼吸測試中酒精含量達到0.05 至 0.08警告範圍的駕駛員加大懲罰,是被准許的;但測試超出0.08的司機,也應當有權對扣車30天以及數千元罰款的處罰、進行申訴。法官要求雙方律師商量、解決這些違憲部分。
  
Gaumont 說政府已經表明要研究、修正去年出爐的禁酒駕駛法令,皇家騎警期待同政府合作,研究法官裁決,修訂新法令。
  
在此階段警方暫時回歸舊的路邊檢查規則,醉酒駕駛的司機依舊會面臨90天的駕車禁令、甚至刑事控罪。◇◇

責任編輯:魏思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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