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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告不實
【大紀元2011年12月07日訊】(大紀元記者施芝吟台北報導)台松電器販賣股份有限公司銷售ECO NAVI空調商品廣告,商品品質及內容不實,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1項規定,公平交易委員會7日除命其立即停止違法行為外,也依公平交易法處台松公司新台幣30萬元罰鍰。
公平會表示,台松公司網站上介紹ECO NAVI 變頻冷暖系列及變頻冷專系列,宣稱一級能效、創造一級能效的關鍵技術及新壓縮機採用雙轉子壓縮機設計等,已足以令相關事業或消費者誤認為各型號系爭商品均已達「一級能效」及「配備雙轉子壓縮機」的誤解。
但經公平會調查發現,變頻冷暖系列、變頻冷專系列部分型號商品是採用單轉子壓縮機,台松公司也坦承,有一型號空調商品礙於機型大小,即使採用雙轉子壓縮機也僅能達到2級能效。公平會認為,台松公司廣告有虛偽不實,因此罰鍰30萬元。◇
(責任編輯:趙菱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