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民聯名告市長 訴訟狀遞交高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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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1年03月10日訊】(大紀元記者洪寧採訪報導)3月8日上午10時許,廣州市多名訪民代表到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信訪局,再遞訟訴狀,狀告廣州市市長萬慶良、廣州市市委書記張廣寧「大接訪」違法,弄虛作假、敷衍信訪群眾。訪民代表曾於2月15日上訴至廣州中級法院,被拒絕受理。

因2008年6月、2010年10月廣州市市長兩次公開「大接訪」嚴重的行政不作為,允諾為訪民解決困難,均無一兌現,廣州市40名訪民聯名狀告市長。3月8日上午11時許,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信訪局接收訴訟狀,對是否受理等詢問,信訪局稱回去等消息。

市民狀告市長違法

記者瞭解到,四十位聯名訪民中有廣州市下崗職工及拆遷維權,房地產維權方面的一些中老年市民,他們都有不同的冤情。

已是75歲高齡的訪民何建強先生對大紀元記者表示,去高法主要反映三個問題:
一、廣州市市長萬慶良、廣州市市委書記張廣寧大接訪嚴重行政不作為,違反《信訪條例》第22條的規定不給原告書面答覆,並將原告檢舉、揭發的材料及有關情況透露或轉給被檢舉、揭發的人員單位。
二、解決下崗人員再就業及老年人養老、基本生活保障等諸多問題。
三、政府強征農民土地,強拆民宅,侵吞百姓財產。

廣州的陳先生向大紀元表示,法律明文規定,凡是到政府上訪的,政府必須給書面答覆。溫家寶在北京公開接見訪民,同樣沒有書面答覆,違反了憲法條例。廣州市委書記市長「大接訪」沒有書面答覆,同樣是違反了《信訪條例》。

廣州在2008年6月26日和2010年 10月18日,分別舉行市長「大接訪」,為了見市長一面200餘訪民排隊3天,寄予厚望,將材料交到市長的手上,但市長並沒有按照當初在媒體上公開的承諾給予市民答覆。

據看中國報導,唐荊陵律師表示:「因為這個屬於行政權限的範疇,如果在信訪的過程當中,接待信訪的機關沒有依照信訪條例的規定作出相應的行政行為,我的理解是可以訴訟的。」

掙扎求生 民怨鼎沸

參與遞交訴訟狀的崔敏儀女士,今年50歲,年青時受工傷,一直未得到很好的治療,後被停止工作,已屆退休年齡,廣州合金鋼廠(廣鋼)拒絕為其辦理退休手續,使她失去生活來源。十多年來,凡是能走到的地方,她都告到了,但至今還是只有270元的生活費。她聲音哽咽著告訴記者,自己一直做義工,靠別人給飯吃。「很苦呀,一點兒也不好過。」

已是75歲高齡的何建強老先生悲憤地向記者述說自己的經歷,他於1963年參加工作,在海面工作30多年,吃苦受累,付出了全部,到老了沒有所養,政府不給退休金,只能靠兒女養老。據他介紹,廣州的物價一年比一年高,原來一頓早茶只需10塊錢,現在要20—30塊,喝不起。「如果有病需要住院治療,就慘了,得挺著,沒錢治病。」何先生奔走十年為己鳴冤,得到政府的答覆是「忘記過去的貢獻,認可不公平待遇。」

廣東的韋少華境遇更為淒慘,因工傷眼睛被炸傷,一級殘疾,行走不便,老公早年去世,她自己帶著13歲兒子,靠撿破爛為生,因上訪曾被廣州大塘街派出所的民警毆打致傷。

「現在到老了,(工廠)就把我踢出來,生活艱難啊。」雖然辦了退休,每月只有200元的生活費,不給辦醫療,有病沒錢看。8日她剛從北京上訪回來,即被當地街道監管。

律師被抓 訪民被威脅

崔女士表示,自茉莉花革命及兩會以來,當局瘋狂抓人,打壓加劇,身邊很多訪民被抓,有的被毒打,甚至面臨判刑。在她參加遞上訴狀回家後,也被當地街道刁難威脅。

「當局採取抓捕、阻攔、跟蹤、監聽等手段,不讓我上訪,死死看住,就是要把我活活逼死。」 她氣憤地說:「我們不信服政府,這個社會不和諧」

何先生則表示,政府年年開兩會,年年不執行,有甚麼用呢?當局派便衣跟蹤他已有4、5年的時間。「我一個75歲的老頭子,他們也不放過。」何先生強烈呼籲媒體將百姓受壓迫的事實揭示於公眾。

為訪民提供法律諮詢的廣州維權律師唐荊陵先生,於2月22日,在家裏被「國保」抓走。近四十歲的唐荊陵律師曾為東莞興昂勞工騷亂案件,番禺石壁三村罷免案件以及太石村罷免事件等案件從事維權活動,時常遭到當局的打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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