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最高法院首判法輪功難民勝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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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1年03月17日訊】(大紀元記者洪梅韓國首爾報導)近日,韓國高等法院首次對一名中國籍法輪功學員的難民申請做出勝訴判決。這在亞洲地區尚屬首例。

現居首爾的中國籍法輪功學員、原告A某在中國時並沒有修煉法輪功,她於2001年來到韓國,從2004年開始修煉法輪功。從2005年起A某提出「法輪功難民申請」之後,經過六年的等待,終於得到大法院的勝訴判決。

多年來一直為法輪功學員打官司的金南俊律師介紹說:「法輪功難民分兩種,一種是在現場(中國)受到一定程度迫害,叫做現場難民;一種是到外國藏身,在當地(外國)進行同樣的活動,因而受到中共政府的注意,叫做當地難民。」

他說:「A某在來到韓國以後才開始修煉法輪功,屬於在中國沒受到過迫害的當地難民。當地難民要想獲得難民認證更加困難,所以A某這次最終能得到難民認證讓我很受鼓舞。」 「大法院開創了適用於一般基準的先例。特別是對法輪功難民,我們希望法院以後能夠平和的、不再使用更嚴格的標準 。」

金律師坦承,韓國平時對法輪功難民進行認證的相應規定過於嚴格,他希望經由這次判決能帶來好轉。他說:「我個人認為,在與法輪功學員們相處的過程中,我發現他們比一般人的道德更高尚,生活態度更積極。希望以這次判決為契機,他們在我國不再遇到其它困難,因為這些人進行的都是正常活動。」

為A某打贏這場官司的韓國律師曹永鮮說:「我曾感到很艱難,是因為難民(一旦回到中國),會有受到政治迫害的可能。但是要想證明此人在韓期間所進行的活動,是非常困難的。」

他表示,(像A某的情況)韓國法院認同了其在韓期間從事與法輪功相關的活動會受到來自中共政府鎮壓的這一點,從而對其做出勝訴判決,這是很難得的。

曹永鮮呼籲:「因為(中共)鎮壓法輪功是從1999年以後一直在持續,所以我認為,應該像日本一樣,給予其人道主義庇護,有必要制定賦予他們滯留資格的方案。」

針對這一結果,韓國法輪大法學會發言人吳世烈表示:「中共政府正在鎮壓所有法輪功學員,這是全世界都知道的事實。既然我國法院也認同這一事實,就應該給所有法輪功學員以難民資格。」他說:「現在,韓國各界都在關注著這次勝訴判決是否從此能打開法輪功難民申請的勝訴之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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