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書】我400萬元執行款哪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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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1年05月01日訊】生意上的合作夥伴翻臉不講究誠信,我只有通過人民法院來訴求公道。人民法院是實現司法公正的最後一道防線,關於我和張建興發生租賃糾紛的官司是在榮獲中國法官十傑、全國五一勞動獎章的姚麗青擔任院長的福建省莆田市城廂區法院開庭。

我官司贏了,但這家法院在執行生效判決上,卻採取的是陽奉陰違的態度,上下推諉,4年時間難以執行一個生效判決,縱容張建興隱匿和轉移了可供執行的財產,致使我400多萬元的損失打了水漂,中國法官十傑、全國五一勞動獎章獲得者姚麗青院長,你所作所為能夠承受得住黨和政府、人民賦予你們的崇高榮譽嗎?

面對如此口碑,當初相信福建省莆田市城廂區法院會絕對的司法公正,中國法官十傑、全國五一勞動獎章獲得者福建省莆田市城廂區法院院長姚麗青,按理說,此類稱號應該經得起我們民眾的在審判與執行實踐過程的檢驗,包括像我同樣的當事人考驗。

網絡公開的政績:姚麗青同志參加法院工作以來,二十五年如一日,始終情系審判事業,勤勉敬業,嚴以律己,一心撲在工作上,把青春融入了公平正義的捍衛中,把熱情獻給了和諧社會的法治進程,用實際行動描繪了「人民滿意的好法官」的美麗畫卷,抒寫了天平女衛士的樸素情懷。她先後被授予「中國法官十傑」、「金法槌獎」、「全國五一勞動獎章」、「全國三八紅旗手」、「全國人民滿意的好法官」、「全國十行百佳婦女」;福建省、莆田市「十大傑出女性」等榮譽稱號46項。

2007年5月她調任福建省莆田市城廂區法院黨組書記、院長後,以人為本聚人心,從嚴管理正院風,重審強執保公正,優化服務樹形象,福建省莆田市城廂法院的各項工作取得了顯著成效。在2007年度的全市基層法院院長抓隊伍建設責任狀及審判執行業績考評中,城廂法院均名列第一。少年刑事審判庭和立案庭雙雙榮獲「市巾幗文明崗」稱號;少年刑事審判庭還被授予「全國優秀青少年維權崗」稱號。該院的多元化調解銜接工作受到最高人民法院、省委政法委、省法院等多個部門領導和轄區群眾的廣泛稱讚,被譽為「莆田模式城廂板塊」。2007年以來該院受到市級以上集體表彰13次,受到市級以上個人表彰38人次,2008年該院受到市級以上集體表彰19人次,其中姚麗青院長榮獲「全國五一勞動獎章」。2008年該院在全市基層法院審判工作及隊伍建設考評中均獲得第一名的好成績。

全國的基層法院有福建省莆田市城廂區法院亮點頻現嗎?沒有!

全國基層法院的法院誰有福建省莆田市城廂區法院院長姚麗青這樣榮譽等身?沒有!

我的官司交給了福建省莆田市城廂區法院來打,我沒有理由猜想結果是得到一紙法律白條。

官司勝訴了,城廂區法院沒有把執行當做一回事

2004年6月,我和張建興簽訂了租賃合同,約定將我所有房屋以及永德大酒店的財產,以月租金6.2萬元的價格出租給其開辦海峽西岸大酒店。按照租賃約定,張建興使用了我的財產,但卻在拖欠租金上的態度逐漸惡化,我只有將其控告上了福建省莆田市城廂區法院。

2005年8月到2007年12月之間,我先後三次向福建省莆田市城廂區法院提起訴訟,該法院分別下發了三個判決書,判決張建興應該付給我租金260萬元,利息一百多萬元。

我控告張建興的官司最終以我勝利而告終,我在2006年2月向福建省莆田市城廂區法院遞交了執行申請,這時的張建興還在我租給他的房屋中開辦酒店,每月有60萬元的經營收入,法院只要稍微用心,執行生效判決是沒有任何問題的。

讓我吃驚的是,判決上贏了,對於福建省莆田市城廂區法院來說,這才是我討還公道的長征上的第一步,法院不執行生效判決,我依然對張建興使用的房屋開辦酒店逍遙法外無可奈何。我理解法院遭遇了執行難,我之所以將張建興控告到了法庭,其本身就有執行判決的能力。

我到了法院辦理了申請執行的相關手續,可是,福建省莆田市城廂區法院卻遲遲不見行動。2007年,當全國了不起的中國法官十傑的女性姚麗青走上了福建省莆田市城廂區法院院長的崗位上之後,我立即興高采烈起來,感謝上級選拔這麼好的法官擔任院長,強將手下無弱兵,這家法院一定更加以人為本,在執行生效判決上沒有任何討價還價的地方,尤其是面對張建興有充足執行判決能力的執行對象,法院不會讓他繼續逍遙法外。

我對官司的執行到位充滿信心,正是建立在福建省莆田 市城廂區有姚麗青來當法院一把手而無比信賴的基礎上。但讓我絕對沒有想到的是,不知是姚麗青院長徒有虛名,還是記者標榜的水分太多,姚麗青院長在處理我的 官司執行上依然採取拖延的戰術,讓我的損失一天一天擴大,讓法院判決一天一天變成廢紙一張。

十傑不十傑,請姚院長關注我的400萬元的執行款

2006年,我向福建省莆田市城廂區法院分管執行的陳力副院長和陳平院長請求執行張建興經營酒店的部份收入,以確保我的判決能夠執行到位。我合理合法的請求在法院看來 等於是對牛彈琴,他們沒有採取任何措施。我這邊等待法院的執行,那邊,張建興在執行期間仍然在租用的酒店經營,新的租金繼續拖欠。

2006年起,我兩次控告張建興起訴繼續拖欠我租金的事實,法院判決我勝訴。最後的官司塵埃落定,我還是向福建省莆田市城廂區法院遞交申請,請求執行張建興的營業收入。與此同時,我對福建省莆田市城廂區法院是否會對張建興動真格產生了懷疑,同時向上級部門反映。

在上級領導的督辦下,法院最終才將張建興經營的酒店財產和房屋歸還給我。經過一年多的折騰,造成了我租金和利息的損失超過了400萬元。

我的400多萬元的的損失難道不能避免嗎?

回答是否定的,福建省莆田市城廂區法院要是真的執法為民,認真執行生效判決,我的損失不會人為擴大到400萬元。

首先,要是從2006年2月起開始執行張建興酒店每月25萬元的純收入,執行到了2007年5月,也能執行到300萬元。

其次,福建省莆田市城廂區法院對張建興在廣東合夥的誠德工程塑料公司擁有23%的股份、股份投資163萬元已經查封,但五年過去了,對查封的股權沒有採取拍賣等措施。

400萬元和50萬元之間有關係嗎?有!

2009年新年期間,福建省莆田市城廂區法院分管執行的鄭柄素副院長(全國優秀法官)給我上了一堂算術課,將400萬元和50萬元劃上了等號,要我接受張建興給予的50萬元,其他的400萬元就放手了,因為張建興沒有執行條件。

我不同意這個方案,50萬元的執行款,也無影無蹤了。

司法腐敗,不僅僅是表現在審判過程,同時也表現在執行環節上,綜觀我的整個官司,雖說官司打贏了,但是在執行中卻輸了,並且是輸得精光。在案件的五年中根本沒能得到執行,其中到底藏有多少貓膩,我不得而知。

由於福建省莆田市城廂區法院的拖延時間,不予以執行 生效判決,執行不作為形成了三角債,我實在無能償還高利貸,被高利貸主控告上福建省莆田市城廂區法院,結果我的財產卻被福建省莆田市城廂區法院查封,張建 興欠我的債務,福建省莆田市城廂區法院卻拖著不執行,全是不作為惹的禍!

十傑不十傑,模範不模範,群眾說了算;再次呼請中國法官十傑姚麗青院長,關注我400萬元的執行款。

法院的公正審判的最後結局,是勝者傾家蕩產,這到底是誰的悲哀啊?

控告發帖人:蔡永行
關注電話:18760534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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